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8:43:17 252 人看过

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的规定或经授权、委托,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主体的特定性。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行使方式。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行政处罚对象的特定性。被处罚的对象是负有行政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的规范性。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才能行使处罚权;另一方面是处罚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方式,否则处罚本身将不合法。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几个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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