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管制的执行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53:19 258 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对强制执行费用不服的如何确定管辖
    对强制执行费用不服,按照地域管辖,可以向一审法院进行申诉!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
    2023-04-17
    238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债务如何强制执行
    法律中规定可以由相关的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强制执行。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3、申请执行的理由,为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一、法院受理债务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
    2023-03-16
    272人看过
  • 执行管制刑罚是如何进行的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一、不需要监狱服刑的主要情况有哪些不需要监狱服刑的主要情况如下:1、被判处管制,管制的性质和有期徒刑一样,是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最大的特点是罪犯不需要在监狱服刑,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只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依法进行社区矫正;2、适用缓刑,对于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2023-04-06
    234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罚金刑的执行?
    法律上对罚金刑的执行规定如下:1、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2、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3、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4、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确实难以缴纳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5、涉及未成年人罚款的特殊规定,未成年罪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款,但罚款金额不得少于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罚金刑执行的方式有哪些根据修订的刑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一)自动缴纳。这是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笔者认为,犯罪分子的亲属自愿代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允许。如果被判处主刑,这种悔罪表现可作为减刑的情节适当考
    2023-07-02
    66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死刑执行变更的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在执行死刑前,如果发现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停止死刑的执行,并将停止死刑执行的原因立即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查明事实情况,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作出处理。如果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作出改判;如果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应当依法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缓或其他较轻的刑罚;如果罪犯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以下刑罚。凡经查明判决并无错误,或罪犯并无重大立功表现,则仍应需执行死刑,但需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重新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才能执行。
    2023-06-11
    337人看过
  • 法律对商标印制管理的规定
    一、自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上述两个文件发布后,原已核发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以下简称“两证”)自然失效。“两证”取消后,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申请设立“商标标识印刷”企业或者增加“商标标识印刷”经营范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核准登记注册,取得“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或“商标标识印刷”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商标标识印刷经营活动。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印制违法行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予以定性处理。(一)对未经许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商标标识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二)印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三)项所述行为。(三)印刷明知或应知与他人注册商标近
    2023-05-05
    170人看过
  • 对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法定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一、打群架拘留15天保释多少钱治安拘留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如果对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具体规定
    2023-03-12
    410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管制的期限如何计算
    法律中规定管制的期限的计算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一、如何计算管制刑期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二、管制期限如何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2023-03-31
    96人看过
  • 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
    关于“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的相关解答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时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够没有所限制,必须有规定可依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
    2023-02-18
    158人看过
  • 法律对妨害执行行为的规定
    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妨害民事执行活动的行为人采取的制裁措施,为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目的在于维护执行程序的顺序进行。因此,妨害执行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阻止执行的实际效果,也应当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具体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包括哪些在我们的认知中,在法院开庭时,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甚至是旁听群众都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比如法官在法庭开庭途中有激烈讨论行为时都会要求保持肃静。如果妨害民事诉讼,则会受到惩罚。我相信大家都会有一些疑问,具体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包括哪些呢?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破坏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阻碍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言行。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1)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伪造、隐藏
    2023-07-04
    5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房产契税如何执行?
    法院裁定的房子契税办理流程如下:1、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2、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3、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4、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离婚房子契税能退吗1、受理、审核。征收机关确认报送资料齐全后,应当场受理退税申请,并审核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2、批准。经查实,对情况属实的,经办人形成退税意见,报分管处长、处长及分管局长审批后开具退税凭证。同时,转国库处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退税手续。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征收机关应及时做出明确答复和解释。3、对退还部分税款的,纳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请审并开具完税证后,经办人再开具退税凭证,办理退税手续。4、归档。经办人将退税凭证(第五
    2023-07-14
    208人看过
  • 法律对刑法中的管制有怎样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第四十条:【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
    2023-06-13
    390人看过
  • 离婚的管辖法律是如何规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居住在境内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提出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例外
    2023-08-15
    248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法律对强制执行制度
    法律强制执行的流程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在法定期间内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欠款人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欠款人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宅基地侵占由谁强制执行宅基地侵占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起诉至宅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填写申请执行书递交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措施。三、离婚财产分割争议案二审该怎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
    2023-03-25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法律是如何规定当事人执行管制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8
      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 如何对待法院的强制执行,法律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对待法院的强制执行办法有: 1、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的,当事人认为裁判文书内容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4、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员记入笔录,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双方就可以履行和解协议。
    • 如何加强管制执行机关的执行管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如何执行管制刑罚可由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得知:“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
    • 强制执行能行政复议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强制执
    • 管制是如何执行的?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