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转款地是不是为合同履行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1:35:09 174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是。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则约定的地点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因此,转款地不是合同履行地,接受款项的地点才是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履行合同的行为是不是民事行为
    履行合同行为的会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属于民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是民事行为吗事实行为属于民事行为的一种。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
    2023-08-02
    386人看过
  • 卖方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
    2023-07-17
    184人看过
  • 不履行合同是否会触犯民法典?
    如果合同没有另外约定必须履行了才生效,一般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中赔偿合同签订后案子多久撤销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后,合同撤销的期限依据撤销的原因而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撤销的期限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
    2023-07-06
    40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否为工作地?"
    一般来说,工作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工作地的区别?工作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一、二款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
    2023-07-03
    3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解除权消灭后合同是不是继续履行
    一、民法典中解除权消灭后合同是不是继续履行《民法典》中解除权消灭后合同是不是继续履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解除权消灭的情形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合同已履行完毕是不是还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终止之后不需要解除合同了。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因此合同终止时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2024-01-12
    69人看过
  • 电梯安装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电梯安装地不一定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电梯安装地是否为合同履行地以双方约定为主。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的原则有以下这些:1、全面履行原则《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2、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509条第2款
    2023-06-26
    125人看过
  • 汇款银行是否是合同履行地
    1、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约定汇款银行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的,由汇款银行地管辖。2、没有约定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一)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应当遵守
    2023-02-20
    404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
    2023-04-19
    42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报警有用吗
    一、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报警有用吗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而合同违约是民事纠纷,所以报警是没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要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履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几类特殊的
    2023-05-06
    33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卖方不履行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
    当事人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赔偿民法典中如何规定的《民法典》规定,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如果是一方违约造成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
    2023-07-23
    397人看过
  • 转账银行能否作为合同履行地
    一、转账银行能否作为合同履行地民法典对合同履行地怎样确定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有约定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
    2023-04-18
    389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属于期限吗,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
    一、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属于期限吗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合同违约,而不是合同欺诈,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2.货物引诱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
    2024-01-20
    393人看过
  • 民法典承揽合同履行地要咋样确定
    《民法典》承揽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关于履行地的相关规定是:1.当事人约定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024-04-22
    495人看过
  • 民法典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民法典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民法典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如下: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二、交货地点是合同履行地点吗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民法典》第五百
    2023-04-14
    1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7
      《民法典》中交货地可能为合同履行地,主要由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 民法典中的合同是合同履行中违约行为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30
      《民法典》中合同履行有争议存在违约情形才算违约。法定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主合同履行地是在民法典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首先,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其次,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更具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则在接受货币一方
    • 民法典的合同履行地是否有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1、当事人不必须约定合同履行地。 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不要求必须约定合同履行地。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 民法典里买方公司为合同履行地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9
      卖方公司为合同履行地。 据我国法律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