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完房产证合同还给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5 08:22:14 431 人看过

办完房产证合同还给。购房合同一般一式三份,购房者一份、开发商一份、房管所登记备案一份。办理房产证后仅需将购房合同复印件留存房管所,不需将合同原件留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屋拆迁有房产证怎么补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有房产证可以按照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补偿,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对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用进行补偿、对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n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n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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