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外汇行为可能涉及逃汇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取保候审。具体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在现有法律中,尚未对骗购外汇罪做出具体规定。然而,骗购外汇行为可能涉及逃汇罪。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取保候审。具体情况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骗购外汇罪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吗?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骗购外汇罪属于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犯有该罪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处以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避免刑罚的执行。
因此,骗购外汇罪能被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避免刑罚的执行。在涉及骗购外汇犯罪时,当事人或其家属可以考虑取保候审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但是,具体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在现有法律中,骗购外汇罪尚未被具体规定。但骗购外汇行为可能涉及逃汇罪。当事人或其家属在涉及骗购外汇犯罪时,可以考虑取保候审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但具体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骗购外汇罪可以判缓刑吗
181人看过
-
什么是骗购外汇罪骗购外汇罪有什么特征
416人看过
-
涉嫌构成骗购外汇罪能够取保吗
422人看过
-
什么是被骗购外汇罪?
206人看过
-
骗购外汇和逃购外汇区别是什么
462人看过
-
骗购外汇罪与抢劫罪的区别,骗购外汇罪该怎么处罚
63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骗取外汇骗购罪量刑起点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骗取外汇被抓,新刑法骗购外汇罪是怎么规定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过去,旧刑法中没有专门外汇犯罪的罪名,传统上把外汇犯罪,包括逃汇、套汇、骗购外汇等犯罪都列入走私或投机倒把罪中。1979年的刑法典中并无明确的逃汇,套汇罪。1982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规定》将逃汇与走私、投机倒把罪并列规定,首次提到了此项罪名。之后,1988年1月21日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正式出现了逃汇,套汇罪。1997年新刑法修订
-
外汇骗购罪从刑可以判缓刑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08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骗购外汇行为,极易酿成本外币兑换的盲目与失控,造成外汇流失,影响国际收支,扭曲货币信息,进而动摇国家金融、经济的稳定。
-
骗购外汇罪是否构成上法院判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4骗购外汇罪既遂法院会这样判:行为人犯骗购外汇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
-
骗取外汇钱财被发现痕迹了,骗购外汇罪和逃汇罪怎样判刑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广义的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1)刑法典。(2)单行刑事法规。即全国人大常委会99年12月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3)附属刑法规范。即非刑事法规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如,《价格法》第46条规定: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价格法》属于行政法,但由于第46条涉及到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