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可以用哪些法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8:00:44 223 人看过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属性

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显然属于给付拒绝权,即狭义的抗辩权,因而它具有狭义抗辩权的共同属性,同时因为它是保证债务中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因而又有其自身的属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所以,此项抗辩权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如从债权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停止或延缓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消灭对方的请求权。所以,此项抗辩权又在于阻却,而不在于消灭。

(二)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什么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
    2023-02-28
    56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都包括哪些条件
    先诉抗辩权的条件为: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2、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3、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保证合同中约定的规定是什么保证合同中约定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
    2023-06-19
    132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5-08
    79人看过
  • 先履行抗辩权可以由哪些人行使吗?
    履行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有三:第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第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债期:第三、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因此,在应当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1、不安抗辩权:含义: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先履行
    2023-07-10
    103人看过
  • 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先诉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
    一、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不承担保证责任了。二、先诉抗辩权的效力有哪些先诉抗辩权的效力有:1.因先诉抗辩权具有延缓性和阻却性,所以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2.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3.在前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抵销
    2023-06-13
    61人看过
  •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保证人行使了先诉抗辩权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种:第一,保证债务可能得以消灭。因为债权人向债务人先诉追索的结果有可能使债权得以全部的实现。第二,延缓保证人的债务的承担。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第三,在先诉抗辩权行使期间,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否则抵销无效。第四,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可就剩余部分向保证人请求履行。
    2023-06-08
    383人看过
  • 可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4-04-14
    262人看过
  • 保证人保证的人有先诉抗辩权,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于先诉抗辩权具有延迟性和阻却性,因此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阻碍了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保证人暂时不承担保证责任。(二)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在强制执行主债务人财产无效之前,保证人不承担延期责任。(3)在上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担保人的债权抵销担保人,抵销人无效。(四)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的;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剩余部分。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明显改善,足以清偿剩余部分,保证人也不得再次提前抗辩。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还有先诉抗辩权吗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公。同时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被中止,债权人无法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不具备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条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8-18
    445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
    一、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一)先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
    2023-06-23
    393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是如何的
    先诉抗辩权的法律保障具体如下: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一、担保人担保期限有多长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中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不得中断、中止或延长。二、民法典有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在保证期限内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
    2023-06-22
    183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 在法律中的地位如何?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1.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08
    50人看过
  • 对先抗辩权可否诉前放弃
    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但是不影响诉讼主体的地位。在法律实务中更倾向于视为先履行抗辩权,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可使保证人的权益得到优先保护,在执行时法院会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足部分才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放弃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时,不能通过先诉抗辩权要求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什么是先抗辩权后抗辩权《民法典》没有规定先抗辩权和后抗辩权,只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
    2023-07-23
    104人看过
  • 抛弃先诉抗辩权还可以打官司吗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会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4-04-25
    423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何时不可行使
    一、先诉抗辩权何时不可行使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先诉抗辩权的属性1.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从债权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停止或延缓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消灭对方的请求权。2.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这也可以从两方面观察:一是从与主债权的关系来看,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自己不必有对债权人的债权
    2023-09-23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哪些法律特征适用先诉抗辩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4
      1、先诉抗辩权的概念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和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
    • 无先诉抗辩权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9
      先诉抗辩权是我们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我们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我们可以肯定的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
    • 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 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一)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 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和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顺序之分,保证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同意负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它赋予债权人以请求履行债务时的选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
    • 区别着法律上的抗辩权与先诉抗辩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
    • 有哪些法律规定先履行抗辩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或者是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