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不到位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7 11:40:06 398 人看过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要件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主观要件只能是故意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罪并非所有情况都构成犯罪,如果不符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就不会被认定为该罪行。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股东通过将出资转出公司,将公司财产作为个人财产,以逃避出资责任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股东具有抽逃出资的主观故意,即股东明知其抽逃出资行为会导致公司财产减少,仍然进行出资行为。

2. 股东具有抽逃出资的客观行为,即将公司的资金或者财产转移为自己或者他人控制,使公司财产减少。

3. 股东抽逃出资数额较大,达到法定“抽逃出资数额”的要求。根据《公司法》规定,抽逃出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出资总额的30%以上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抽逃出资数额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 股东抽逃出资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即抽逃出资行为导致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严重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数额较大和严重后果。如果股东具有以上要件,且其行为损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则其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

抽逃出资罪并非所有情况都构成犯罪,如果不符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就不会被认定为该罪行。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要件。股东具有抽逃出资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且抽逃出资数额较大并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就构成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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