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制度下的债权人会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3:50:36 106 人看过

一、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

二、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组成及职权

(一)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程序中的意思发表机关。其职能是要使全体债权人能够就他们的权利行使和权利处分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并维护其共同利益。

(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其职权是: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

三、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债权人会议成员。

债权人会议成员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两种。

(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②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但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③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行使优先权但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

④已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议决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②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

③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2、债权人会议主席。

债权人会议主席,即负责主持和召集债权人会议的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权包括:

(1)主持债权人会议;

(2)召集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议决程序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由人民法院召集和主持。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由会议主席主持。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在通过和解协议时,应当占这一总额的2/3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法的,可在该决议作出后7日提请法院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传统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差异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传统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行使条件、客体、行使方式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一)结果归属不同。我国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是“次债务人直接(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而传统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效益归债务人享有,其行使代位权的费用从利益中得到补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债的关系因此消灭。(二)行使方式不同。我国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依诉行使,不得以私力请求;而传统代位权的行使可依诉讼实现,亦可依诉讼外的方式实现,且无论债权人以何种方式行使时,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三)客体不同。我国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仅限于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合法的债权;传统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不仅包括债权人的合法的债权,还包括其他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财产性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
    2023-03-11
    374人看过
  •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
    我国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目前主要有三大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与之相关的三部法律都有很长的历史。早在1982年就颁布了《商标法》,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199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此外,我国还有一部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欧盟将其称之为《竞争法》,是在1993年颁布的。我国《商标法》最初只保护注册商标,不保护未注册商标,有些学者因此将其戏称为注册商标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作出了保护规定,有效补充了《商标法》的不足。《商标法》在第三次修改中增加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弥补了这一不足。除注册保护原则外,《商标法》的另一重要原则是申请在先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先申请商标的申请人可能会获得注册批准,取得商标权。这一点与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规定不同,与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一致。实践中,商标注册保护原则会产生大量冲突,比如本人代理的
    2023-04-24
    330人看过
  •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实体权利。(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三)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一、债权人代位权客体的定义是怎样的所谓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即代位权行使的对象,也就是指债权人具体能够行使债务人的哪些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不主张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情形下,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
    2023-03-27
    424人看过
  • 略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传统制度之比较
    一、传统意义上的债权人代位权(一)意义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之权利(台湾民法典第242条),谓之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罗马法及德国均未承认此项制度,惟法国法系之民法(法国民法典第1686条,西班牙民法典第1111条,意大利民法典第1234条)及日本民法(其法典第432条)设有规定。台湾民法亦仿法日之例而设有此项制度。[1]此处所提及的“传统意义”,即主要是指这些国家所规定的代位权制度。具体言之,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该债权人为避免其债权受侵害,而以自己名义,在债权保全限度内代替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二)性质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我国学者认为其属形成权。[2]台湾学者则认为,债权人代位权为债权人得以自己之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之实体法上之权利,属于类似形成权之管理权或能权。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3]第一,代
    2023-04-21
    82人看过
  •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它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
    2023-04-24
    182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制度的若干问题
    [内容提要]:债权人会议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这在我国目前破产逃债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关键词]:债权人会议、破产程序参与权、制度重构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的性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与各国关于债权人会议的不同立法例连在一起,而且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及其与破产程序中的其他机构的关系连在一起,债权人会议的定性问题直接决定着其在破产程序中的程序地位。就各国立法体例来看,关于债权人会议的立法例主要有以下情形:(1)既规定债权人会议作为全体债权人的议事机构,又设立类似债权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德、日
    2023-04-23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的议会制度有什么不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1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较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两种代议制度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二)人民代表的选举和履职与西方国家议员的选举和履职存在较大区别;(三)两种代议机构的结构存在重大区别;(四)两种代议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存在本质区别;(五)两种代议机关与政党的关系存在本质区别;(六)两种代议制度下国家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存在区别。
    •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制度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这一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这一规定,反映了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结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执掌政权,对极少数人民
    • 我国的法律制度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我国的法律制度,保留死刑也慎用死刑,可以逐步减少恶性犯罪,死刑案件逐步减少,对一些群体规定不适用死刑,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 2012年10月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表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中国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判处死刑的案件逐步减少。白皮书指出,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
    •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哪些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具体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
    •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债权人会议职权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2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哪些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具体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