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时间和服刑时间怎么换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8:30:39 17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到侦查终结时止。其次,根据不同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如下:1、一般刑事案件: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但是,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2、四类特殊案件:在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具体而言,这四类特殊案件包括如下:(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逮捕时限规定是多久

1、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看守所的人关多久送检察院

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侦查羁押的时间怎么计算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7、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
    2023-07-24
    51人看过
  • 拘留后的羁押时间怎么算
    犯罪嫌疑被刑事拘留的,拘留一日就是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拘留时间从拘留措施实施之日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6-14
    183人看过
  • 抓获记录时间能算羁押时间吗
    抓获时间算羁押时间。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一、犯罪嫌疑人需要在看守所待多久?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要待的时间最长是7个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若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二、侦查羁押的期限多久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法定案件在前述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
    2023-06-21
    325人看过
  • 犯人在羁押期间是否算判刑时间
    犯人在羁押期间算判刑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服刑人员在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一、刑期起止日怎样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判刑六个月咋算首先,判刑六个月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刑期满6个月之后的话即作为刑期期满。其次,同一罪行的刑期也可以折抵,其原则是在判刑之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那什么叫做刑期折抵呢?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当换算成为刑期。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也是1日,折
    2023-03-21
    171人看过
  • 刑期判决羁押计算时间是怎样的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羁押期间的起止日期,按照以下方法计算:(1)从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之日起开始至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或释放之日止;(2)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而且不再经人民
    2023-02-23
    412人看过
  • 执行刑事拘留路上时间算在羁押时间内吗
    执行刑事拘留路上时间算在羁押时间内的。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一、公安机关如何执行拘留程序1、公安机关作出拘留的决定,是依据刑法关于适用拘留的条件,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况是:(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
    2023-02-13
    51人看过
  • 如何准确计算刑事拘留和羁押的时间
    刑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天,从决定拘留之日起计算。调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特殊原因长期不适合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延期审理,期限届满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是否可以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可以吗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种有期自由刑才涉及刑期计算的...刑事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行政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行政拘留可以保释吗取保候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保释)是适用于刑事案件的,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处理。具体可以参考《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是适用于
    2023-07-06
    53人看过
  • 羁押时间比刑期还长怎么办
    在实践中羁押期限比刑罚期限长是明有出现的,造成这种情况后,罪犯的刑期不需要执行,应该进行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6-14
    237人看过
  • 三天的换押时间怎么计算?
    一、三天的换押时间怎么计算?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三日之内换押,只是司法机关通常要求在三日之内换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换押和通知范围换押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
    2023-04-28
    188人看过
  • 羁押能抵刑罚时间吗
    法律综合知识
    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024-04-22
    479人看过
  • 最长羁押时间多长看守所羁押多长时间
    无论是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是法院审判阶段,都有可能被拘留,但时间不同。由于篇幅有限,只阐述公安侦查阶段批准逮捕前的拘留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审批时间至30日。派出所羁押时间最长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
    2023-08-06
    366人看过
  • 羁押时间超过所判刑期还需要服刑吗
    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羁押的时间超过判处刑期的,当事人不再执行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羁押超刑期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刑事案件的拘留、审查、起诉、审理只要是依法在期限内完成的,即使羁押时间超过刑期均不应赔偿。一、逮捕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2023-03-23
    172人看过
  • 判缓刑后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怎么算
    一、判缓刑后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怎么算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但是判处缓刑一般不折抵刑期,因此判刑前羁押的期限与缓刑期间的起算问题无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
    2023-10-02
    46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的解决办法,超期羁押怎么算时间
    一、刑事案件超期羁押的解决办法,超期羁押怎么算时间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能取保吗?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是可以取保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是指
    2023-06-05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羁押算不算服刑时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5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在羁押期间,不算是服刑,但羁押后判刑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折抵规则如下; (1)、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二日; (2)、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刑期; (3)、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刑期。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
    • 缓刑前被羁押的时间怎么算?羁押的时间算在缓刑内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6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节缓刑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
    • 羁押时间超过刑期什么时候可以服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1、羁押时间不会超过刑期。羁押期限超过了刑期就是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时间的情况。超期羁押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会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
    • 换押证羁押需要多长时间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2
      根据法律规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应当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结束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 缓刑考验期间可以换成羁押时间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1
      缓刑之前被羁押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