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内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爱帮网”的经营者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爱帮聚信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爱帮网(http://www.aibang.com)首页明显位置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和维权费用5万元。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于4月23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诉称,大众点评网创建于2003年4月,目前已经发展为中国最大的城市生活消费指南网站。其主要致力于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本地的餐饮、休闲、娱乐等商户介绍其点评信息。大众点评网中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相关商家和服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并进而为大众点评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原告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创作了相关商户介绍信息,并享有其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根据远高于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拥有大众点评网中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
原告认为,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复制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网站主域名为aibang.com)上。被告利用非法复制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试图建立“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告招商活动。
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正式交涉,被告均拒绝停止侵权行为反而扩大了侵权的范围和持续时间。根据著作权法相关之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故意侵犯。
-
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
434人看过
-
网络信息传播权和复制权的区别
56人看过
-
网络信息传播权和复制权的区别
378人看过
-
爱尔康“广告侵权”
130人看过
-
互联网用户应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358人看过
-
大众点评恶意差评怎么办
384人看过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
未经过他人同意擅自复制、上传、复制到网络文章,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61、丙侵犯了甲、乙的著作权,其未能著作权有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演唱歌曲,侵犯了甲、乙对作品所享有的表演权; 2、3、4、A、B网站如果明知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甲、乙著作权的行为或在收到甲、乙提出的确有证据的警告后,没有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的,或者在甲、乙的要求下不提供丁在网络上注册的资料的,A、B网站构成侵权,视情形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5、下构成侵权。丁在未经得甲、乙同意的情况下,甲、乙的作品擅
-
擅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处罚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擅自复制网课的处罚标准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8(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
-
没经过我同意把我照片放在大众点评网上,属于侵犯肖像权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1、没经过权利人同意把权利人照片放在大众点评网上,不属于侵犯肖像权。2、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帮助网络信息罪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7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