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和先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23:57:48 272 人看过

一、服刑和先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服刑和先行羁押的区别是: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根据相关规定,在判决文书生效之前,的拘留、逮捕等羁押期限可以折抵有期徒刑,拘役的刑期,折抵比例是一天抵一天。折抵管制的刑罚,是一天抵两天。如果是判处缓刑的,那么如果缓刑期满不予执行有期徒刑的,则不做折抵。

如果缓刑期间决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从收监执行之日起,可以折抵之前的羁押时限。但是,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缓期两年执行)均不使用折抵刑期。

二、刑事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

三、拘留时间算在判刑日期内吗

算。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刑期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刑期有两义:

①法定刑期,即刑事法律规定具有时间因素的刑罚期限。

②宣告刑期,即依法在刑事判决中宣告的具体刑期。

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称为刑期折抵。羁押

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

最后,当事人在收到法院判决书之后就需要按照判决执行,如果有不认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二审,当事人在服刑期间需要剥夺政治权利,在这期间当事人不具有政治权利,部分严重的情形还会剥夺民事权利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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