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什么是举证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15:10 371 人看过

刑事案件的举证人是指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刑事案件举证的方法

一是言词证据应以口头陈述为主,以书面陈述和笔录等为辅,关键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二是物证、书证应以原物、原件为主,以复制品和复制件为辅;三是出示证据时要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说明。

举证的主要方法有:重点举证法,即找准关节点,重点对关键情节举证。如杀人案件被告人有无作案时间、作案条件,有无进入现场,力求收到扼住要害的显著效果。分组举证法,即对案件数份证据证明方向一致,能够证明某一事实内容,即可划归一组,建立环环相扣的证据组合,从不同层面、角度形成共同证明力和同一指向性,也可以按照犯罪构成的要件或者按照犯罪的发展阶段为标准,分成若干阶段分组出示证据,以便于归纳。连环举证法,即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把依法获取的每一个能够证明案件某一局部情况或个别情节的间接证据,依据它们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按照先后顺序串联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然后运用逻辑推理知识,组织、出示证据。

证人证言如何采用

证人证言是证人对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始终是案件的第三者,证人证言永远不等同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效力也要经过法官的认证,达到内心确信,才能成立,证人在作证时,其证言往往包含一些假性事实,即一些猜测,推断或评价性的东西。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要将证人证言中的假性事实予以抛弃,保证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予以慎重定案。笔者认为,判断证人证言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认真审查证人的资格。

其次,审查证言内容,从证人证言的不可替代性、客观性、关联性方面予以审查,对证言中的主观分析部分、无关部分、虚假成分予以舍弃。

第三,审查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对证人自身的品德、智力状况、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进行综合判断。

第四,审查证人是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指南
    一、提供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二、证明申诉人是合格的申诉主体的证据及申诉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三、证明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一)有新的证据汪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是指: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3、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被否定的。(二)证明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是指:1、作为原判决、裁定依据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2、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3、未被采信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定罪案件量刑的;4、证明作为原判决、裁定主要定案依据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
    2023-03-01
    1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质证举证的顺序是什么
    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质证的主体,是指在质证过程对证据予以说明、质辩的主体。质证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法院是证据认定的主体,不是质证的主体。一、民事诉讼质证技巧质证是庭审的关键环节,而后面的法庭辩论不过是质证意见的补充而已
    2023-06-28
    17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在刑事公诉案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一、民事刑事与行政刑事区别民事刑事行政的区别:(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
    2023-06-21
    272人看过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什么是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指司法机关或是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是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责任。举例说明,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在原告一方,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就其起诉的案件与事由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将导致其主张不能成立。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一)被告人负有控方所指控的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举证责任。(二)被告人负有证据要素不存在的举证责任。(三)被告人负有要件之外的事实的部分举证责任。二、我国关于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立法与实践。三、完善我国刑事被告人举证责任制度。(一)完善对某些积极抗辩事由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二)完善对存在一个可反驳的推定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三)完善对独知的事实被告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四)完善对主张的程序性事实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五)完善对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023-04-21
    11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害人怎么撤诉,什么是刑事案件受害人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怎么撤诉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撤诉要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具体分析:1.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2.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则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可以由被害人来决定是否追究责任,当然也就不存在被害人撤诉之说。当然,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二、什么是刑事案件受害人刑事案件受害人,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在公诉案件中,受害人的地位不是当事人,但又不同于证人,他享有比证人更多的诉讼权利。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受害人的案件,决定免予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将免予起诉书送达受害人。受害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书后7日内
    2023-06-27
    467人看过
  • 民事再审案件怎么举证
    民事诉讼证据
    一、民事再审案件怎么举证1、因出现"新的证据"进行再审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有举证的权利和义务。2、"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包括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或新形成的证据;或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但再审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知道或无法取得的证据。3、再审申请人提交"新的证据"的举证期限截止至法院再审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被申请人可针对再审申请人提交的"新的证据"提出反证,其举证期限从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副本及《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确定的举证期限届满日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4、因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再审申请人依法行使举证权利的民事案件,再审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再审时提交证据,举证期限同第三条规定。5、在指定举证期限届满后出现对案件的再审审理结果有影响的新的证据的,当事人可申请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可少于30天。6、举证期限可
    2023-04-29
    329人看过
  • 寻衅滋事案件怎么举证
    寻衅滋事案件的举证:1、可以用于证明寻衅滋事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寻衅滋事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3、举证方当庭出示证据后,由对方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质问、辩论。寻衅滋事案件如何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
    2023-08-02
    379人看过
  • 刑事案子被告人能举证吗
    可以。被告人可以当庭出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相关证据,公诉人对于这些证据是否采信需要当庭发表质证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7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023-04-15
    4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证人出庭时需要什么证件
    先通知证人,告知证人出庭时间,出庭地点,告知案件情况,但不能通过言语或其他手段要求证人作伪证。接下来,我们需要向审理法院提出申请人出庭作证的申请。申请不仅要写明案件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还要包括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经审查,法院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人出庭作证的申请理由正当合法,允许申请人出庭的,需要在案件开庭前通知证人,并告知证人说明真实情况,不得作伪证,并告知对方作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结果。例如,根据刑法规定,证人作伪证扰乱司法秩序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构成伪证罪,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刑罚。案件开庭时,证人需填写出庭作证保证书。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重申不得作伪证或者伪证的相关法律后果。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证人只有让证人出庭才能出庭,证人不能在法庭下听。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时,应当出庭,防止前期案件审理影响证人的判断和记忆。证人出庭作证。法官可以询问证人,
    2023-08-08
    105人看过
  •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刑事案件吗
    刑法中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刑法的举证责任,由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承担。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控方举证,在特殊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规定的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然而,这并不是说,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大于有罪的可能性,所以要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的目标是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是要保障司法的公正,是要把“无罪者被错判有罪”的可能性限制到最低的水平。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价值取向。一、渎职罪怎么辩护1.对公诉方一些主要形式的证据的质证。2.提出辩护方证据。基于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辩护律师并无举证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法定义务,只要公诉方的证据不能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犯罪,法庭就应该裁判被告人无罪。二、有罪和无罪辩护1、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其辩护人(由被告人决定,辩护人只能提供法律建议或意
    2023-03-12
    331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是刑事案件作证认证人?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知道全部、或者部分案情的公民,
    2023-03-08
    159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取证的关系
    刑事自诉案件,是公民个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立案、审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三类案件从提起诉讼时,自诉人就需提供相应的证据以支撑自己的控告主张,如果缺乏证据,又不能补充的,在审查立案阶段就会因起诉证据不足,被劝其撤回自诉或由人民法院直接裁定驳回起诉;自诉案件在审理中也会因起诉证据不足,被对方的证据驳倒而败诉。笔者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审判员根据今年所承办结理的12件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分析,由于当事人举证不力,缺乏证据或证据效力差,证据间矛盾多并且无法排除,严重影响着自诉案件的立案、审理、裁决,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如有的当事人不从自身举证不力去认识
    2023-06-11
    298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一、抢劫罪写谅解书有用吗抢劫罪写谅解书有用。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从轻处罚。被害人写谅解书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
    2023-03-18
    239人看过
  • 举报刑事案件立功怎么减刑
    一、举报刑事案件立功怎么减刑?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三、刑事案件减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四、刑事案件减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一)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
    2023-06-17
    8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由哪个来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5
      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及自诉员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的伤害案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纠纷案,虐待案、遗弃案等等。
    •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如何举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3
      在协商案件中由于辩护人自身收集证据能力的原因,很多时候都需要律师从旁进行协助。在实践中,辩方有证据向法庭提供的比较少,但并不意味着辩方不能举证。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方向法庭举证的包括两类证据:一是自行收集的证据二是在案卷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作为辩护律师,尤其要善于利用控方证据在法庭上举证。律师作为辩方举证时要注意: 1.向法庭举证,一定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举证的顺序,并且要向法庭提供举证提纲、
    • 刑事案件由谁举证就谁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4
      1、刑法中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刑法的举证责任,由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承担。 2、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控方举证,在特殊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规定的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然而,这并不是说,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大于有罪的可能性,所以要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的目标是
    • 刑事案件法院谁主张谁举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0
      1、刑法中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刑法的举证责任,由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承担。 2、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控方举证,在特殊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基于一定价值取向而规定的不可反驳的立法推定。然而,这并不是说,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大于有罪的可能性,所以要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的目标是
    • 刑事案件中见证人与证人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证人由案件本身决定,不能任意选择,只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见证人则是根据需要产生和决定,可以选择,同时他只对被邀请参加见证的事实起证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