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款的申请向谁提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1:50:38 342 人看过

征地补偿款的申请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向拆迁部门提出,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根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向指运地海关提出转关申请介绍
    在指运地报关行录入、打印进口转关货物联系单,并加盖申请单位报关章,连同以下单证向进境地海关申请办理转关手续:A、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货运单证;B、如申请办理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转关运输贷物,还应交验进口许可证,如属保税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海关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还应交验进口许可证,如属保税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海关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
    2023-04-24
    401人看过
  • 应该向谁提出重整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请求。申请重整是有时间限定的,即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且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重整申请是获得重整的关键一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内容。根据2006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种类根据上述重整申请权人应具备的条件,结合破产重整制度对于破产利害关系的调整,笔-者认为,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一)债务人相对于传统的破产清算制度,现在破产制度注重预防破产的和解与重整制
    2023-04-28
    339人看过
  •  能否对征地补偿方案提出复议申请?
    对于征地补偿方案不服的情况,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征地补偿方案不服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 屋
    2023-09-21
    89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征地补偿费由谁付
    在我国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来付,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一、高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农村房屋赔偿标准如下:1、有条件的,优先安置宅基地,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同一区域最低1:1。如果是城市,城市房屋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同一地段最低拆迁补偿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为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农村征收的拆迁有哪些补偿方式?征地拆迁应当先报有关部门批准,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
    2023-03-16
    169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该向谁提出听证
    村民申请土地征收听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1、征地补偿
    2023-02-22
    261人看过
  • 刑事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
    1、赔偿请求人要求刑事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则应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3、复议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2023-06-06
    474人看过
  •  申请个人工伤应向谁提出
    该段内容讲述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职工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职责。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处理职工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则所在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2023-09-10
    236人看过
  • 关于征地补偿款能否执行?
    一、征地补偿法院能否执行法院在对三大补偿费执行中,应当先查明被执行人有无征地补偿款的收入,以及被执行人个人具体收入金额。对被执行人的该收入予以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该收入名义上已归被执行人所有。因此,对于这三种费用的执行,还很有必要结合征地补偿款的支付过程进行分析。由于青苗补助费完全归属于被执行人所有,虽青苗补助费由村集体占有,但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因此,在用地者征地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后,法院即有权对该补偿费予以强制执行。而对土地补偿费强制执行的条件,是该补偿费所有权属已发生变动。一般而言,村集体作出分配决议后,因决议为纯意思表示,故并不立刻致使征地补偿费性质、权属发生变化。同时,再考虑到村集体也完全可再依法重作出推翻分配该补偿费的新决议,因此,即使在决议中被执行人可得土地补偿费已得到明确,法院亦不能对权属仍归村集体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因村集体依法作出的决议,对村集体本身及村民具有约
    2023-03-17
    426人看过
  • 关于征地补偿款征收不满意的问题
    被征收人不满意征地补偿款、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要注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村委会动用被征收人的征地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不这样做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村主任私自挪用村民征地款的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所得赃款1037879.06元人民币,发还给被害单位。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会见到村委会活跃在征地拆迁的第一线。那么村委会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法律在拆迁中对它作了怎样的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在明拆迁律师就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关键问题一:村委会是否有权征地?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
    2023-07-12
    73人看过
  • 破产和解散向谁提出申请
    破产和解散应当向法院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一、《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的规定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
    2023-02-21
    493人看过
  • 应向谁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条例》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1)职工正常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应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然后到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如果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被封存在单位,仍按(1)程序办理。(3)如果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在市中心,应持有关证明向市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到银行提取储存余额。住房公积性质与特点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
    2023-05-08
    324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该向谁提出
    一般来说,权利人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是找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而一些涉外、专利以及海关等的执行案件应该找财产被执行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具体的申请的执行法院安排如下: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前款案件的级别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
    2023-06-03
    143人看过
  • 医疗救助可以向谁提出申请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一、低保户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1、医疗费用减免。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就诊时,可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以及普通住院床位费50%的减免。2、门诊救助。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和低收入人员就诊时发生的门诊费用,在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4000元。3、重大疾病救助。社会救助对象因罹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经过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5%的比例给予重大疾病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额度为8万元。4、救助病种有15类。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
    2023-04-03
    259人看过
  • 提前退休申请向谁提
    符合一定条件,劳动者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向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一、提前退休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退休年龄规定根
    2023-03-03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应该找谁提征地补偿款的申请?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9
      征地补偿款 的申请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向拆迁部门提出,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根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 应向谁提出提取的申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条例》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1)职工正常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应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然
    • 提出征地补偿土地申请的标准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8
      征地补偿土地申请的标准有以下几种规定: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
    • 商标侵权向谁提出申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对于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 不满征地补偿行政复议向哪里的机关提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30
      根据不满征地补偿行政复议向哪里的机关提出?lt;不满征地补偿行政复议向哪里的机关提出?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满征地补偿行政复议向哪里的机关提出?gt;不满征地补偿行政复议向哪里的机关提出?gt; 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满征地补偿行政复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但是根据不满征地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