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股权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5:43:37 491 人看过

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问题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都是由双方协商处理的,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剩余的债务由双方先协商,但是协商的结果无法对抗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方偿还债务。如果协商不出结果,那就由法院进行判决,来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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