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履行合同的违约时间怎么算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56:37 185 人看过

一种意见认为应从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算。

既然是一个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自然应当从整体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统一时间起算。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从每一期的期限届满之日分别起算。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分别起算诉讼时效期间,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目前法学界普遍认可的是第二种意见。

理由主要有两点:

第一,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原则是自权利人得以行使权利(请求权)时起算,即采取“权利被侵害主义”。

我国就是采取这一起算原则,即《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在分期履行的合同中,在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依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履行债务,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同时也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债权,已经造成了债权被侵害的事实,应从此时开始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也应当从此时开始计算。

如果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必然会得出债务人没有依约履行前几期的债务,并没有侵害债权人的债权的结论。

这显然与事实不符。

第二,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下过答复意见,认为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对此,司法实践中虽然一直依照执行,但长期以来也多受质疑。

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下发法函答复,改变了诉讼时效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的思路,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之所以作出如此不同以往的答复,一种观点解释为:

“虽然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务是一个整体,但在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务分割为若干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务。

债务人应当在各相对独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亦即构成对债权人相对独立的这部分合同权利的侵犯。

”。

分期履行合同付款,无论是买方违约还是卖方违约,不能协商解决的,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起诉的时间一般从各期款项逾期未付之日分别进行起算。

从违约起算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在一定的时效内起诉都是受法律保护和认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合同生效后多久时间不履行算违约
    对于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存在好几种不同的情形:1、一般合同签订后都会把履行期限写入合同主文,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即视为根本违约。2、或者是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合同致使合同另一方产生了损失即视为违约。3、因一方不履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即为违约。民法典合同生效的要件民法典合同生效的要件如下:1.签订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除此之外,附条件的合同,满足条件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2023-07-31
    106人看过
  •  合同违约的表现形式——实际履行违约的分析
    实际违约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日已经届满后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分为债权人迟延、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三种情况。如果债务履行期已经过了,债权人无需催告,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就构成违约。实际违约是指当债务到期日已经届满,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分为三个情况:1、债权人迟延,能够履行债务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2、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在数量、质量、方式、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如果债务履行期已经过了,债权人无需催告,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就构成违约。 债 权 人 如 何 催 告 债 务 人 履 行 债 务 ?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其中包括发送履行通知、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债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债权。同时,债权人还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
    2023-09-03
    230人看过
  • 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
    对于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中离婚,是否违约,需要根据约定进行核实确定。如果当事人存在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人民法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
    2023-06-22
    426人看过
  • 不能履行合同算违约吗,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履行合同算违约吗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
    2023-02-14
    168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合同履行金额,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但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全面履行原则《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也叫做适当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
    2023-06-17
    98人看过
  • 合同延期履行违约金的规定
    付款期限决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算点,付款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逾期付款违约金开始计算。至于买受人应于何时付款,一般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事先没有约定的,可以事后补充约定。若未明确约定且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来确定。如依据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应适用同时履行原则,即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起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付款期限条款和逾期付款违约金条款等违约条款可以各自独立存在,各自的变更均属于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故付款期限的变更并不导致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计算方法等发生变更、消灭,只会导致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的起算点相应发生变化。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请求继续履行原价款债务是出卖人的两项不同的合同权利,二者既可以同时主张,也可以分别主张,出卖人接受价款与放弃逾期付款违约金请求权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一项请求权的实现并不能导致另一项请求权的
    2023-04-02
    111人看过
  • 借款合同履行时间的约定方式
    应该:1.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2.明确约定借条形成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借款合同如何约定管辖(一)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有讲究并不是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都一定会受理。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有一定的要求和技巧。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不能突破与纠纷的关联性而约定管辖。根据《民诉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
    2023-07-15
    182人看过
  •  分析合同违约后履行合同的应对策略
    强制实际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包括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体现了法的强制、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以及适用范围因债务性质不同而异。在金钱债务中,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违约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这种违约责任形式被称为强制实际履行。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4、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如金钱债务是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强制实际履行的特征与适用强制实际履行的特征与适
    2023-11-21
    187人看过
  • 预期违约解除合同的时间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1、合同当事人均可采用通知的方式(口头或者书面)解除合同,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2、合同一方行使了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在异议期间,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该合同是否应该解除。异议期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在解除的话通通知到达3个月以后才向法院起诉。一、解除合同还有违约金吗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
    2023-04-04
    76人看过
  • 工期延误违约金怎么扣的,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一、工期延误违约金怎么扣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实际损失的30%。法律规定,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约定损害赔偿的,依照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将适用普遍法下的赔偿条款的规定。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应当列入竣工结算文件,可以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一个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表明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这时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适当减除。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2023-06-20
    239人看过
  • 不按约定履行预约合同算违约吗
    不按约定履行预约合同算违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民法典》中有关违约的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
    2023-03-27
    460人看过
  • 合同时间过期违约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的起诉时效为三年,从合同一方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需要几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委托合同诉讼时效有多长时
    2023-03-05
    490人看过
  • 合同违约的不完全履行
    除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外,还包括部份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错误等其他违约行为。对于部分履行,债务人可分别按部分履行不能、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因部分履行致债权人丧失实际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对履行方法不当或履行地点错误的,债务人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均构成为违约。如《民法典》规定的,提前履行行为,只要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不能按违约处理,判断当事人的履行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主要履行行为是否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不能一概而论的。一、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
    2023-03-29
    478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与违约的区别
    毁约与违约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毁约意思是撕毁共同商定的协议、条约、合同等;2、范围不同。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毁约也不只是定义于格式文本,也体现在口头表现。毁约就是不遵守原签定的所有合同条款。违约是一个法律术语。合同毁约与违约是一个意思吗是一个意思。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不符合
    2023-07-08
    46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期间部分履行是违约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只是部分履行合同的,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部分履行合同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 合同违约迟延履行怎么处理?迟延履行期间起算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往来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签订合同,但是实践中也会出现很多合同不按约定履行的情形,延期履行也是其中一种,那合同法延期交货违约金怎么计算?合同违约迟延履行怎么处理?迟延履行期间起算是怎样的?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徐茂辉律师解析。
    • 合同履行时间与违约责任计算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15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
    • 购房合同有约定多长时间不履行算是违约?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0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不履行购房合同,构成违约。比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房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
    • 合同部分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7
      合同部分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用违约金比例乘以合同金额乘以部分履行系数等。部分履行是指只按照合同的一部分进行执行的,为按照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全部义务执行的。这也是一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