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证据不符合民诉法规定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3:10:44 89 人看过

一、什么是传来证据

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叫“派生证据”或“衍生证据”。如证人从他人处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书证的副该、音像资料的复制品等都是。

二、传来证据不符合民诉法规定怎么办

传来证据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40条第3款规定:“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时,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3条又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88条规定:“调取书证、视听资料应当调取原件。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或者因保密需要不能调取原件的,可以调取副本或者复制件。调取物证应当调取原物。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因保密工作需要不能调取原物的,可以将原物拍照、录像。对原物拍照或者录像应当足以反映原物的外形、内容。调取书证、视听资料的副本、复制件和物证的照片、录像的,应当附有不能调取原件、原物的原因、制作过程和原件、原物存放地点的说明,并由制作人员和原书证、视听资料、物证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这是中国刑事诉讼当中有关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规定。

传来证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来的证据就不能成为证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传来证据表现在哪些方面

在积极获取原始证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三)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

(四)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来证据相关文章
  • 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
    一、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但《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同时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因此,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如果法院撤销了仲裁结果,则可以
    2023-06-03
    4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怎么走才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案件在各类案件之后,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很多人一生也不会利用刑事、行政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故而我国立法机关需要对民事诉讼程序、原则等严格规定,才能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具体来说,民事诉讼程序怎么走才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一、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
    2023-06-27
    132人看过
  •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在积极获取原始证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三)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四)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刑诉》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3-04-21
    112人看过
  • 什么是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而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材料。即通过中间环节,如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是其来源。一、电子欠条有法律效应吗电子欠条具备法律效应。电子欠条属于电子证据,具备法律效力,但是需在双方当事人都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涉及到债权债务时,书面形式的欠条对双方而言更为重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二、刑诉法的取证原则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
    2023-04-12
    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传销没证据怎么判刑?
    一、法律规定传销没证据怎么判刑?法律规定传销没证据一般情况下是无罪释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
    2024-01-17
    236人看过
  • 怎样写民事债务起诉书符合民法典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事债务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民族、年龄、性别、职业、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4、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法典欠钱起诉书该如何写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中针对欠钱起诉书的具体规定,我国欠钱的起诉书中应当包括以下的具体内容:1、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身份基本信息;2、借款人主张其欠钱的具体请求,以及具体的理由;3、借款人主张其借款的具体证据,以及这些证据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2023-07-01
    451人看过
  •  哪些遗嘱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解答:根据题目所给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因此,我们可以将“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改写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
    2023-09-01
    243人看过
  • 怎样界定传来证据的范围?
    传来证据的效力判断:传来证据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没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传来证据的法律效力传来证据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40条第3款规定:“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时,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3条又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
    2023-07-19
    161人看过
  • 传来证据的效力怎样认定
    传来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有的,不过是在原始效力存在的情况下才有的,而且这个传来证据不能是听来的,必须要有源头的,传来证据要是没有了基础的话没有法律效力。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常见的传来证据有: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非亲自感受案件事实的证人所作的证言。传来的证言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原始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抄的证据是原始证据,也即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诸如作为物证的原物,作为书证的原件,证人目睹有关犯罪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等,一般都属于原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如合同纠纷中的书面合同,订货合同中的样品,对案件事实亲自耳闻目睹
    2023-04-17
    30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残疾证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残疾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二、残疾证办理流程1、评定当日将评定好的残疾表交回县残联,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评定结果的录入评定,对于不符合评定结果的重新予以评定再录入。2、待一批要办理的残疾证全部审核录入后由县残联理事长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并报市残联复审。3、复审通过以后统一打印证件,到市残联办理。4、办理好残疾证统一登记,并保留评定结果备案。再按乡镇统一发放到各乡镇,由各残疾人专委电话联系残疾人本人或亲属到所在乡镇领取。三、残疾证办理材料1、残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病例诊断证明到当地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并通过初审,填表,照相(免费)。2、到县级残联指定的医院去评定,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2023-05-14
    228人看过
  • 多次传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传唤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没有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的,传唤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是可以进行连续传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一、传唤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
    2023-04-12
    284人看过
  •  证实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采用刑讯逼供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那么他们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证据的可靠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公正。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采用刑讯逼供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那么他们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怎 么 举 证 证 据 合 法举证证据合法是司法审判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但如何确保这些证据的合法性是司法审判中常见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应当符合法定形式,才能被采纳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定形式的证据包括书证、物
    2023-09-02
    422人看过
  • 刑诉法酌定不起诉规定符合什么条件
    一、刑诉法酌定不起诉规定符合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二、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19条);(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
    2023-04-16
    119人看过
  • 民事起诉状证据和证据来源怎么写
    一、民事起诉状证据和证据来源怎么写第一章证据部分一、证据清单展示:需要准确列明与此案相关的所有证据类型,这样才能确保在陈述时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这些证据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书证、物证、证人证词、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等。二、证据特性揭示:在叙述每一项证据时,都应对其内容、形式以及与本案事实的紧密联系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这有助于法院和辩护律师更好地理解各份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的重要性和价值。三、证据宗旨阐述:对于每一项证据,均需阐明它欲证明或支持的具体事实情况或辩解观点,以便法庭了解每位证人心中的核心问题是什么,为什么会做出如此表述。第二章证据来源部分一、证据来源详述:为了让法庭和辩护律师充分把握每一个证据的来源背景,我们需要深入介绍每一份证据是从哪里获取到的。举例如,某份书证上提到的机构或个人的名字;某则证词是由谁提供的等等,这样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这份证据的来龙去脉。二、来源真实性确认:我们
    2024-04-11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来证据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有重大差别,其可靠性一般不及原始证据。但是在诉讼中传来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由它提供大量的线索,从而发现和认定核实原始证据;个别情况下实在难以取得原始证据时、查对核实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 更多>

    #传来证据
    相关咨询
    • 硬判下来,不符合规定,怎么申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按法律规定处理,依法维权,可去咨询律师。
    • 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问题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24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而只要刑事案件有符合不起诉的情形,那检察院就要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当然对于被不起诉人而言,要是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那也需要在接到通知之后的7日内进行申诉才行。
    • 民事起诉书上写的证据跟证据来源是否相符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1、民事起诉状上要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据来源。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传来的证据,什么是证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04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
    • 法律规定中什么是传来证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4
      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