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
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一、物权公示原则是什么呢物权必须公示是原因是什么呢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依据法律行为所进行的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废止等各种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这种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进而决定物权变动效力的一项原则。物公示的作用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利人,以维护权利人、与交易有版关的权人的合法权益。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
二、房产证无法过户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无法过户,即使经过公证,也不能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恋爱期间买的房子有我的份吗?
恋爱期间买的房子,如果只登记在对方名下,那么一般另一方无法获得该房屋的产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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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有何效力?所有不动产都一定要登记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1物权法》第9条对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做出了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例如,进行房屋买卖,只有进行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房屋所有权转让才发生效力,受让人才真正拥有了对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进行不动产的买卖或处置时,一定要注意只有依法登记不动产物权才会真正被设立、转让、变更或消灭。-当然,法律也规定一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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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要怎么申请, 不动产登记要什么材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8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一、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2、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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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有何效力? (新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4依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生效。房地产登记的效力表现为: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应当自行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效力。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前记录申请登记事项,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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