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农民工受伤,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8:33:06 458 人看过

如属于劳动关系,应当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如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当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农民工受伤应该有哪些赔偿

农民工受伤赔偿项目内容包括医院的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工地工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工地上出了工伤谁负责需分情况考虑:1、工地工伤由包工负责,除包工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2、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一、工伤伤残赔偿流程:1、现场勘查;2、责任认定;3、处罚;4、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5、诉讼途径解决。二、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4、生活护理费;5、停工留薪期工资;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丧葬补助金。临时工工伤由谁负责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
    2023-07-01
    479人看过
  • 工人在建筑工地受伤,由谁来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一、劳务分包人工伤怎么赔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二、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被依法处理后应当怎样处理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公司借用资质由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借用资质的应当由实际施工人来承担,所以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责任等也应当由实际施工人来
    2023-06-25
    422人看过
  •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工地干活受伤怎样索赔相关赔偿,最为关键的就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从而进行相应的赔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应当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与包工头达成的协议书以及录音文字稿及音频文件、工资发放明细、证人证言等);(3)第一次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等;(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及资料。在工伤认定中由于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缴纳证明,很难证明其与被申请单位的劳动关系。由于这种
    2023-06-17
    278人看过
  •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工地干活受伤怎样索赔相关赔偿,最为关键的就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从而进行相应的赔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应当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与包工头达成的协议书以及录音文字稿及音频文件、工资发放明细、证人证言等);(3)第一次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等;(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及资料。在工伤认定中由于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缴纳证明,很难证明其与被申请单位的劳动关系。由于这种
    2023-06-18
    81人看过
  • 冒名工作引发工伤,赔偿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作中出现人身伤害应该单位负责赔偿。可是哈市青年张大龙在工作中被扎瞎了右眼,单位却坚持不赔,原因是张大龙冒名顶替上班。冒名工作出现人身伤害单位就不该赔偿吗?张大龙为了讨个说法一告就是6年,近日,哈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国内罕见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官因碰上了法律空白表示不好轻易判决。今年37岁的张大龙家住哈市太平区宏伟小区。9年前,在他还愁没工作四处打工时,他的弟弟张小龙已是哈尔滨玻璃厂的一名正式职工。1993年底,张小龙因病向单位请了长假。眼看着弟弟好端端的正式岗位空着,兄弟俩一商量,张大龙便找到当时玻璃厂的切装车间主任刘某,提出替弟弟张小龙上班的要求。经刘主任应允,1994年1月1日,张大龙来到玻璃厂二分厂切装车间开始上班。1995年10月5日,对张大龙来说是不幸的一天。下午1时30分许,他正在切装玻璃时,一块玻璃突然在他面前爆裂,将张大龙的右眼扎伤。
    2023-07-02
    335人看过
  • 帮忙时受伤,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背景:2012年5月的一天,齐市某县的刘义帮邻居王强家盖仓房,在上房梁的时候,由于王强家没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刘义从四米高的墙上跌落下来。事故发生后,王强雇了一辆车将刘义送往县医院,经诊断刘义为寰枢椎轻微错位。刘义在医院治疗了3个月,花去医疗费80912元,并且落下了后遗症。刘义受伤后,王强开始还几天去医院看一次,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后来就不管不问了。刘义的妻子在绝望中来到了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刘义是应王强的邀请去帮工的,在帮工过程中受伤,王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处理结果:经过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刘义为伤残八级。法院经依法判决王强向刘义支付伤残赔偿金
    2023-06-08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建筑工地上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5
      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
    • 员工在公司受伤, 公司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吗, 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应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没有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个人可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公司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
    • 农民工受伤应由谁担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7
      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应该认定为。索赔程序: 1、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工伤。 2、您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3、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4、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地发生事故,由哪一方来承担责任,工地受伤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3
      有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把工程发包或者转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从事承包工程中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
    • 雇员帮工受伤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4
      在完成了雇佣工作之后,给其他雇员提供劳务时受伤的,已经超出雇主张某的授权或者指示范围; 他的行为与雇佣工作并没有内在联系,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范畴。因此,雇主对你的人身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偿帮其他雇员的,属于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