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竣工交付日期有规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41:26 453 人看过

为了能够保证买到房屋,通常会选择在房子还没建成的时候买预售房。但是,购买预售房的时候,首先就得确定房子什么时候会竣工,这样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够搬进去。要是不确定什么时候会竣工,这样交了钱过后没办法及时住新房,业主将会受到损失。

实际中,确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你要看看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满足预售商品房的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因此,关于竣工交付日期只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要等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才可以进行商品法预售。

不过,在其他法律中对商品房预售的竣工交付日期却没有明确规定。

另外,购房者在看中预售房后,除了注意竣工交付日期,还要注意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下面几个问题:

1、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2、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致,土地使用权证号及用途,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房屋栋号及层数之内。

3、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号是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监控账号。

4、预售房屋占用土地是否抵押。

5、备注中记载事项,如房屋抵押情况、用途分布、回迁房等。

6、许可证使用时须附上项目平面图,并注明预售房屋各栋位置。因此购房者在查看许可证时,必须同时查看项目平面图(原件),看图中注明的预售房屋各栋位置。

7、许可证中买卖合同编号,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是否在此之列。

8、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否已过期。

9、最后,应把许可证编号抄下,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询该证的真实性。

最后,现在房地产市场还在热炒,从中也有许多不法之人造假预售许可证售卖房屋,最后导致购房者承受较多损失,而且通常会涉及较多人,加上现在高涨的房价,因此,要是遇到这种假预售许可证卖房的,建议最好就及时找个专业律师维权,拿回房钱。

有关工程竣工日期如何认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竣工日期是不是交房日期
    竣工日期并不是交房的日期,如果经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不能简单处理,应当区别于生效合同。因此司法实践中的尺度难以把握,存在诸多争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该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予以支持。《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应当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建筑工程验收流
    2023-06-24
    43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商品房的交付日期
    李先生经过一番考察,终于下决心买下一套商住楼。在正式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后,李先生放心地去处理自己的生意。可到了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开发商却未能将房屋交付给李先生。一气之下,李先生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我们先不讲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但“交付日期”涉及到客户的切身利益,应引起购房者的关注。这里介绍几种常见的“陷阱”:一、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资格,怎么能谈得上交付日期?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也随时会引起争议。二、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如果客户拿到钥匙,却不能入住,且无产权合法证明,交付日期则成为开发商缩短商品房保修日期的借口。三、利用“交付日期”中概念标准不清来拖延交房。如交付可以理解为现房交付,也可理解为产权证交付,所以购房户在合同中应明确是现房交付,还是产权证交付。四、“入伙通知单”上的日期即交付日期开发商在客户付
    2023-06-10
    36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要支付全款吗?
    商品房预售不是一定就要缴全款。卖方可以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担保,可以只收取部分款项。具体的预付款项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要具备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
    2023-07-26
    116人看过
  • 竣工日期和交房日期是一样的吗
    一、竣工日期和交房日期是一样的吗竣工日期和交房日期是不一样的。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与交房日期是两回事,竣工日期的约定对购房者意义不大。竣工日期与交房日期的区别在于:竣工日期是房屋建造完成的实际时间,而交房日期是交易双方认为约定的交付时间。交房日期必须以竣工日期为前提,房屋没有竣工,房屋肯定交付不了。如果房屋在约定的交房日期来到之后没有竣工就意味着开放商无法向购房者交房,开发商肯定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前房屋已经竣工,开发商并不一定立即交房,而是应当按合同在交房日交房,只要在交房日期之前交房,开放商就不违约。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一般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依据;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开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
    2023-04-25
    317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有哪些
    一、预售商品房转让规定预售商品房转让规定是:1.转让人和发展商签订书面《预售商品房预售契约》,而且应当于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办理预售契约的登记备案手续,交纳印花税,此时该预售契约方才正式生效。2.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已生效的预售契约背书栏内签字,并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此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规定各自交纳有关的税费。3.预售房再转让应按上述程序办理。二、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有哪些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是房产五证。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
    2023-06-26
    9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延期交付,会对房屋质量产生影响吗?
    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商品房预售需要备案吗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程序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交易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应当公布在网上。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备案后,如果购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已经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不能转移其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2023-07-03
    494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的要求和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
    2023-07-05
    22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交付违约赔偿怎么算
    关于预售商品房屋违约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首先,购房者可依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或者合同总价值的20%来提出索赔要求;其次,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情况,购房者还能获得额外补偿,但此种情况下的违约金上限最多不能超出实际损失金额的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
    2024-08-17
    256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交付要满足什么条件
    关于商品房的交付的法定条件,如上述法律法规一般规定为“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但对“验收合格”的标准是什么,是质量验收、项目竣工验收还是综合验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与理论界争论不休,主要有三种理解。1、商品房的验收合格仅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该质量验收是指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的竣工验收2、商品房的验收合格应指包括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在内的验收合格(以下统称项目竣工验收)。虽然国家规定一定条件下的住宅小区应当进行综合验收,但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未经综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的禁止性规定。分析《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应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而非工程质量验收或综合验收合格3、商品房的验收合格应指综合验收合格。法律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
    2023-04-04
    5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证没定“保质期”
    昨天,针对某报刊发的“市建委要求期房预售两周内公开全部房源”这一消息,市建委有关新闻负责人进行澄清。昨日,某报刊发了一条《北京市建委要求期房预售两周内公开全部房源》称:市建委将给期房预售许可证确定一个“保质期”,即开发商销售期房,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两周内公开发售全部房源,否则预售许可证即告无效。在“开发商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声四起的今天,这条消息无疑被北京购房人和开发商所关注。而记者核实的结果却不尽然:经查证,市建委未发布此类消息,市建委房屋交易管理处也没有任何人向任何媒体透露过“北京市建委要求期房预售两周内公开全部房源”的消息。市建委房屋交易管理处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根本没听说这回事情!”市建委新闻中心工作人员昨天在核实情况后也明确告诉记者:“目前根本没有这个政策,之前也没有任何人接受过这方面的采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给期房预售证规定“保质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开发商
    2023-04-22
    42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延期交房有退房时效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延期交付房屋且经过催告仍未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请求。具体实施步骤如下:购房者应当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书面催告函件,并与之协商确立有关合同项下最后履约周期的明确协议。在催告函达至三个月以上时,购房者即享有法定权利选择解除该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2024-04-29
    28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后多久交房
    商品房预售后多长时间交房时间不定。首先您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您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是否已登记备案,备案生效日期,如是,那么您签的房屋预售合同是合理的,因为开发商在销售期房时,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的合同里面会有注明为预售商品房。预售特征(1)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2)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023-04-21
    462人看过
  • 商品房交了交房款, 预付款退吗?
    可以。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是可以退的,但是前提是卖方所交付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房产的实际面积等与合同中写明的面积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或者是因不可归责与双方事由而导致预售合同未签订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买方就可以向卖方请求返还购房预付款。一、交了买房定金又不想买了定金是否能退买房交了定金之后,由于买方自己的原因不想买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只有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或者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购房者才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因为如果买方由于个人原因不想买房解除合同的,属于一种违约行为,既然属于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就会适用定金罚则,因此定金不会退。二、定金、订金、意向金、认筹金有什么区别(一)定金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定金可以被当作房款支付给售房者,如果购房者不打算购买该房屋的话,是不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而如果售房者不打算出售该房
    2023-06-24
    474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交付的规定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的交房条件、法律责任和交付条件都有规定。那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交付的规定有哪些?商品房在满足哪些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完成交付?商品房交付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商品房交付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
    2023-06-02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的竣工日期是交房日期还是现房啊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0
      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与交房日期是两回事,竣工日期的约定对购房者意义不大。竣工日期和交付日期的区别在于,竣工日期是房屋建设完成的实际时间,交付日期是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日期必须以竣工日期为前提,房屋未竣工,房屋无法交付。如果房屋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到来后没有竣工,就意味着开不能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房屋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已经竣工,开发商不一定会立即交付
    • 商品房预售要付首付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6
      商品房预售不是一定就要缴全款。卖方可以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担保,可以只收取部分款项。具体的预付款项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 商品房交付与竣工验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你所说的交付,在法律上应当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平时所说的办理完产权证。交钥匙实际上属于交付使用(只是转移房屋的实际占有,即进户),一般地,在制式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房屋竣工且已竣工验收完毕等,如果未进户达到一定期限,则可以选择赔偿或者解除合同且赔偿。从你的叙述中,还看不出究竟是交钥匙还是办理完产权证,但是该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应该不能通过竣工验收,所以不
    • 交房日期是竣工日期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5
      竣工日期并不是交房的日期,如果经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 商品房预售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法律有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商品房预售要什么条件,对于商品房预售法律有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