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排放污染物会受到什么惩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12:30:23 415 人看过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相关知识点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违规排放污水在工地上会受到哪些处罚?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工地不遵守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如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罚款金额将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如果造成损失,则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工地不遵守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如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罚款金额将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如果造成损失,则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 地 污 水 处 罚 措 施 有 哪 些 ?工地污水是环境污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保障公共卫生和维护环境,我国政府对工地污水排放有着严格的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工地污水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罚款:对于未按照标准排放污水、严重超标排放或者超过批准排放量
    2023-09-10
    452人看过
  • 河北:87%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
    日前,河北省有关部门发布《2007年河北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公报》显示,全省87%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据了解,河北省通过对全省300多个站位、15000余条监测数据的分析表明,2007年全省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531平方公里,与2006年基本持平。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秦皇岛洋河至大蒲河近岸海域、唐山市曹妃甸至南堡海域、沧州市黄骅近岸海域。海水主要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油类。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海域部分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水平较高。87%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依然较高。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主要表现为水体富营养化及营养盐失衡、河口产卵场退化、生境丧失或改变、生物群落结构异常。
    2023-06-06
    341人看过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到期了该怎么办
    排污许可证的首发有效期为三年,许可证到期后不需要重新申请和换领,但需要在到期前三十日,向环境保护机关申请延续。延续期为五年。(一)所有企业需要提交一份年度总结报告,对一年来各类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的排放达标及总量控制情况(要有计算过程及对比表格)、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说明。(二)总结报告中涉及的数据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1、自行监测报告(包括水、气、噪声等,体现浓度是否达标);2、排污收费的相关材料(体现排污总量);3、接管企业与污水厂的协议(体现污水去向);4、企业实际排水量(直排入河或排入污水厂的水量);5、能源消耗量(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固体燃料单位为吨)6、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一、污染物分为哪几类污染物可有多种分类方法,按污染物的来源可分为自然来源的污染物和人为来源的污染物,有些污染物(如二
    2023-02-26
    461人看过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
    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天津地区环境的实际情况,为控制和改善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清洁、适宜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标准。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1主要内容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五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制,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浓度限值。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所有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2引用标准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带法GB/T14676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3名词术语3.1恶臭污染物odorpolltants指一切刺激嗅觉
    2023-06-06
    405人看过
  •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处罚一般责令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二百万元。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第二十一
    2023-03-27
    387人看过
  •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有哪些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很多,除去实测法外(实测及其计算方法在此不作介绍),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种是物料衡算法;一种是经验计算方法。1、物料衡算法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物料量等于产品重量和物料流失量的总和。即:&sm;G=&sm;G1+&sm;G2。式中:&sm;G投入物料量总和;&sm;G1所得产品量总和;&sm;G2物料或产品流失重量之和。2、经验计算法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或计算值。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
    2023-06-0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非法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31
      环保部2008年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8
      违法,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 排放水污染物达到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什么标准依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二百万元。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 违规排放污染物是否构成环境污染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环境污染罪一般判三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什么部门予以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