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责任期限的法律规定
(一)抵押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如下:
1、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确定保证期间,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2、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责任纠纷的诉讼状怎么写
(一)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
(二)当事人的自然情况。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三)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
(四)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
(五)受诉法院。根据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受诉法院。
(六)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民事起诉状的递交时间。
三、担保责任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担保责任的除斥期间可以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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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9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期限就是保证期间,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但是不能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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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关于担保期间的法律规定有: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处理; 2、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3、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保证期间处理,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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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无限担保是按法律规定有期限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3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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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责任的法律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1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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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无限责任承担时限的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1、法律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时间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为约定的时间,但不得早于或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