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参与分配合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17:23:11 358 人看过

一、一房二卖参与分配合理吗

关于一屋两售之情形下房产分配原则如下: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皆具法律效力,则归属权属于首先完成过户之人;若双方均未能进行过户,则房产将归于已办理预告登记者;若双方均未办理过户与预告登记手续,则房产将归于实际占有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房企虚假宣传住房如何理赔

若因开发商夸大宣传而导致的损失,应依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损失难以精确计量,则以侵权方因侵权所得收益为准。若开发商夸大宣传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双倍返还定金及赔偿损失等。若卖方存在欺诈行为,故意隐瞒事实骗取受害人财产,可能构成诈骗罪,须负刑事责任。对于开发商夸大宣传的欺诈行为,应根据购房者需求,增加赔偿其所受损失,赔偿金额为购房款或服务费的三倍;若不足五百元,则赔偿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放弃房产后房产变卖还可以参加分配吗
    一、放弃房产后房产变卖还可以参加分配吗?因为放弃产权就表示不对该财产享有权利,我国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放弃权利。放弃产权后对放弃人没有特殊影响。放弃所有权。这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抛弃。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物权的所有权能,其中包括处分权,对所有权的抛弃也是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放弃所有权应以登记后生效。当然,放弃房屋所有权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的,如该房屋存在查封和他项权利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称放弃所有权的,是不能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放弃所有权的,应提交所有权人表示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按照房地一致原则,房屋所有权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一并放弃土地使用权,不能不放弃土地使用权只放弃房屋所有权,否则放弃所有权后的房屋系无主财产,他人依法取得所有权后可能造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同样,也不能单独放弃房屋土地使用权而不放弃房屋所有权。放弃所有权是一种单方
    2023-03-29
    354人看过
  • 如何写申请参与法院拍卖财产分配?
    1、被执行人为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他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符合破产条件,而当事人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
    2023-06-19
    477人看过
  • 参与分配是公司破产吗
    一、参与分配是公司破产吗破产案件可以参与分配,但是债权人在之前应当向人民法院申报过债权并进行登记。逾期未向法院申请债权,应当说明理由,否则将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实现。二、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
    2023-06-06
    213人看过
  • 多对一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1、多份法律文书;2、一份法律文书。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1、企业法人;2、公民或其他组织;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从债权的种类上分四种情况:1、所有权,或请求移转标的物的请求权,或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2、担保物权,或对该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3、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4、一般金钱债权。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原则的条件: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多个债权人;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4、多个债权人向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原则,适用以下被执行人:1、
    2023-06-04
    75人看过
  • 户口上有名字就参与房产分配吗
    一、户口上有名字就参与房产分配吗户口本跟房产没有关系。房子的产权人无论户口是否和房产在一处,都不影响产权人的权利。房产所有权跟户口簿上的人没有必然关系。房产证明确的是房产的权属,户口本明确的是户籍所在。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通常而言,房子的购买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人,房产证上就理所当然地填上了所有人的名字,而且房产证上的姓名是记载着某人对这个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因此一般来说,房产证上填上谁的名字较后谁就是产权人。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夫妻、父母、子女共享家庭财产往往会出现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与实际产权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具体的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1)共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
    2023-03-25
    415人看过
  • 房产分配:二婚与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离婚房产的分配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赠与的,还应根据赠与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法律规定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婚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1、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2、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
    2023-07-02
    442人看过
  • 二手房卖家一房多卖的做法合理吗
    是不合理的行为。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因此一旦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的需要及时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二手房一方多卖的情况怎么处理?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购房者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一个购房者因为已经取得了产权,对房屋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前一个购房者产生的是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但是对房屋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取得产权,所以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
    2023-03-23
    68人看过
  • 参与一房二卖的人员会承担什么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在无法得到房屋购买者撤销购房合同的情况下,须对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经济赔偿,同时需要退还全部购房款项;2.行政责任。对于此行为,相关部门可处以20,000至3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3.若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从而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4-08-03
    220人看过
  • 超生的“二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吗
    一、超生的“二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吗1、超生的“二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一个村民是否属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该以其户籍情况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生活情况来确定。二、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价格补偿款由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确定,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
    2023-05-13
    63人看过
  • 二手房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一样吗
    二手房居间合同并非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仅仅是由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服务性协议,旨在实现委托人所期望达到的房屋出售或者购买交易事项中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房屋买卖合同则是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规定了卖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将所有权移交给买家,同时买家需按照合约约定支付相应的房屋售价。因此,这两类合同的性质及用途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024-08-01
    315人看过
  • 孩子二十多了离婚财产分配可以参与吗?
    不可以,离婚后父母财产是不可以分配处理的,离婚时只能对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而对于父母财产是没有分配和处理权的,其财产权本身就是父母的,则需要由父母来决定怎样分配和处理。离婚后不可以对父母财产进行分配,离婚只能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
    2023-06-17
    477人看过
  • 参与分配司法解释
    一、参与分配司法解释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和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清偿前提出。二、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1、被执行人必须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在中国,为弥补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法人之不足,对债务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债权予以平等保护,而设立参与分配制度。2、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且均已取得执行根据或已经起诉,并请求对同一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3、债权人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或者已经转换为金钱债权。4、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5、必须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至债务人财产被清偿前申请参与分配。
    2023-06-06
    430人看过
  •  参与任务分配时有限制吗?
    这段内容讲述了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这种分配只能在特定情况下进行。期限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法院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在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因此,该段内容主要描述了一种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的情况和前提条件。没有时间限制地参与分配。期限是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根据但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法院因执行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在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参 与 分 配 的 规 定 是 什 么 ? 期 限 是 多 长 时 间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
    2023-09-11
    190人看过
  • 参与分配是否要提供唯一财产证明吗?
    一、参与分配是否要提供唯一财产证明吗?法院拍卖了债务人的唯一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二、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向全部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时,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对于均仅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来说,其受偿顺序均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决定,首封法院的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将优先受偿。若债权人是基于所有权或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该债权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受偿,而不论作出执行依据的判决的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1)被执
    2023-04-29
    122人看过
  • 放弃房产后房产变卖还可以参加分配吗
    一、放弃房产后房产变卖还可以参加分配吗?因为放弃产权就表示不对该财产享有权利,我国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放弃权利。放弃产权后对放弃人没有特殊影响。放弃所有权。这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抛弃。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物权的所有权能,其中包括处分权,对所有权的抛弃也是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放弃所有权应以登记后生效。当然,放弃房屋所有权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的,如该房屋存在查封和他项权利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称放弃所有权的,是不能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放弃所有权的,应提交所有权人表示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按照房地一致原则,房屋所有权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一并放弃土地使用权,不能不放弃土地使用权只放弃房屋所有权,否则放弃所有权后的房屋系无主财产,他人依法取得所有权后可能造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同样,也不能单独放弃房屋土地使用权而不放弃房屋所有权。放弃所有权是一种单方
    2023-03-29
    354人看过
  • 如何写申请参与法院拍卖财产分配?
    1、被执行人为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他债权人都可以申请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符合破产条件,而当事人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
    2023-06-19
    477人看过
  • 参与分配是公司破产吗
    一、参与分配是公司破产吗破产案件可以参与分配,但是债权人在之前应当向人民法院申报过债权并进行登记。逾期未向法院申请债权,应当说明理由,否则将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实现。二、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
    2023-06-06
    213人看过
  • 多对一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从生效法律文书上分两种情况:1、多份法律文书;2、一份法律文书。从被执行主体上分三种情况:1、企业法人;2、公民或其他组织;3、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的企业法人。从债权的种类上分四种情况:1、所有权,或请求移转标的物的请求权,或基于所有权而享有的债权;2、担保物权,或对该执行标的物有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3、请求交付标的物的债权;4、一般金钱债权。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权人: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原则的条件: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多个债权人;2、各债权的执行内容均是金钱债权;3、各债权对执行的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4、多个债权人向同一个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原则,适用以下被执行人:1、
    2023-06-04
    75人看过
  • 户口上有名字就参与房产分配吗
    一、户口上有名字就参与房产分配吗户口本跟房产没有关系。房子的产权人无论户口是否和房产在一处,都不影响产权人的权利。房产所有权跟户口簿上的人没有必然关系。房产证明确的是房产的权属,户口本明确的是户籍所在。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通常而言,房子的购买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人,房产证上就理所当然地填上了所有人的名字,而且房产证上的姓名是记载着某人对这个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因此一般来说,房产证上填上谁的名字较后谁就是产权人。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夫妻、父母、子女共享家庭财产往往会出现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与实际产权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具体的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1)共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
    2023-03-25
    415人看过
  • 房产分配:二婚与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离婚房产的分配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赠与的,还应根据赠与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法律规定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婚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1、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2、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
    2023-07-02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产参与离婚分配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房产不参与离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
    • 拍卖房屋流拍如何参与分配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参与分配是有的条件的,首先要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主要部分或其财产已经不够分配,然后申请人说所持有的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书,最后要向执行法院要提出参与分配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经过执行法院讨论后方可适用。
    • 房产拍卖后起诉的债务能参与分配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不能。要拍卖前登记了的才能参与。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 一方工作单位分配的福利房离婚要参与分割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9
      1、如果是婚前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并已经付清全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用夫妻共有财产付清的全款后还房贷的,该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3、如果单位分配的福利房没有产权证,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只有使用权,收益权,职工只是缴纳了少量的使用费,离职后该房产还要收回的,离婚时该房产使用权归一方,缴纳的使用费可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 卖房孩子是否参与分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7
      要看房屋产权人是谁,情况说的不清楚,建议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