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造成胎儿死亡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6:10:30 402 人看过

胎儿在出生前在母体受到的伤害,势必使之出生后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也受到了侵害,应该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再完整。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一、胎儿可以继承吗?

胎儿能行使继承权,但要满足法定条件。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

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二、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这些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经过司法鉴定认定为伤残的,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但在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肚子里的胎儿造成伤害的赔偿,当前法律还没有规定责任人要对胎儿的伤害进行赔偿,按规定来说,胎儿要在出生后才能取得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损害出现时,胎儿还在母体中,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法享有权利与义务,所以主张胎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没有法律依据,通常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以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胎儿份额如何处理小孩能不能留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探讨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时,孕妇的哪些赔偿请求权
    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事故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报警和受理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
    2023-07-11
    262人看过
  • 在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如何赔偿?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孕妇的婴儿还未出生,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母体受到伤害,致使其胎儿早产,胎儿早产死亡后,责任人是否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意见: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公民或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是“出生”,即生命孕育阶段的胎儿完全脱离母体,且出生时为活体,即具有生命能力。本案中损害发生时胎儿尚在母体中,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法律上的自然人享有权利与义务,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所以责任人应
    2024-01-13
    116人看过
  • 胎儿死亡医疗事故案例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介绍:小赵怀孕后一直在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随着腹部一日一日的隆起,小赵期待着小宝宝的诞生。预产期到了,小赵住进了某妇幼保健医院。小赵十月怀胎并没有结果,她的小宝宝并没有如她所愿呱呱坠地,她为人母的希望落了空。因为她生下的是死胎。小赵接受不了在她身体内孕育的小生命在没有出娘胎就消失了的现实。回想了生产的整个过程,她认为某妇幼保健医院对胎儿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某妇幼保健医院认为,从受精到胎儿分娩,胎儿与母体之间始终处于动态的、互相排斥和共同生存之对立统一的矛盾体系中,随时都存在着妊娠或继续或终止,这样两种完全相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如部分脐带绕颈的胎儿,在妊娠期间,胎儿飘浮于羊水之中,脐带虽绕颈,但松弛,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和胎位。但在分娩时,随着宫缩,胎儿进入产道,脐带拉直、绷紧,缢勒胎儿颈部导致其死亡。这一质的变化,可在瞬间内发生,他人无法阻止。事实上导致胎儿死于宫内的原因极其复杂
    2022-11-09
    4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怀孕胎儿死亡能要求赔偿吗
    受害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致人精神损害,是否造成受害人严重后果,确定是否支持。一、无证行医致人死亡如何赔偿依据我国最高院的相关解释规定,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无证行医者进行相关医疗费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
    2023-06-21
    169人看过
  • 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不能私了?
    一、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6、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虽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赔偿方面可以进行私了。由于已经造成伤亡,已经触犯刑法,要受到刑法处罚。二、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什么1、要理智地面对事故现实发生了事故,见到自己的爱车受到损坏,难免心生怒火、情绪急躁。有的当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护现场、勘查现场的正事,在没有获取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和对方去理论是非,往往话不投机,发生口角,更有甚者还拳脚相加。结果,重要证据灭
    2024-01-26
    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和造成一级伤残的区别
    造成的结果不同。一个是死亡,一个是伤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脑脊髓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部、腹部、盆部、会阴、肢体及皮肤10个部位损伤,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一级伤残,可以说这是仅次于死亡的损害结果,而在作出的赔偿上面自然也是比较多的。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一览表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等级。各有不同的标准。包括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头面部损伤致、胸部损伤致、腹部损伤致等不同伤残程度评判标准不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二、车祸伤残
    2023-02-26
    168人看过
  • 死亡赔偿应对交通事故中的死亡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中应该怎么赔偿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就可以索赔,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一般出院后就可以索赔。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
    2023-07-02
    312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包括胎儿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致孕妇死亡的,仅按照死亡一人认定,胎儿不认为是生命。一、怎样计算交通肇事罪赔偿1、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2、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
    2023-03-27
    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死亡儿童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死亡后子女误工费的计算按照因办理丧事所造成的实际收入减少的来计算。子女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子女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求赔偿的当事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的误工证明等证据证明误工损失。撞伤学生误工费怎么算撞伤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
    2023-07-29
    312人看过
  • 父亲交通事故死亡,胎儿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2009年11月初,洪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交通队认定为货车司机刘某在复杂路段超速行驶,负主要责任,但事后双方就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意见,故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原告洪某的妻子孙某生有一女孩,孙某要求追加赔偿女孩的抚养费27500元,各项损失共计171200元。被告刘某称洪某的女儿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故自己不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经审理,房山法院认为交通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适当,死者洪某与被告刘某之间的责任比例可按照3/7的进行分配为宜;对于被告刘某辩称不赔偿洪某刚出生的女儿抚养费的主张,因孩子出生以后,洪某对孩子进行抚养是其法定义务,因此对于洪某女儿要求被告赔偿抚养费的主张,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刘某在扣除某保险公司赔偿的数额后,赔偿原告各项费用的70%,共计34400元。
    2023-06-05
    347人看过
  • 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
    3月13日,泾县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在10日内向原告泾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77478元。2006年3月20日,原告泾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签订机动车保险合同,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在被告所在地为皖p41732货车投保机动车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原告还为被告投保了无赔付率的特别附加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为2006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4日。2006年5月16日,万p41732货车的实际车主戴某在江苏溧阳发生交通事故,致冯某当场死亡。2006年5月31日,冯某的亲属共同将本案原告、被告起诉至溧阳市法院。2006年6月30日,溧阳市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受害人物质损失共计291303.78元。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本案被告直接赔偿受害方5万元
    2023-05-31
    403人看过
  •  交通意外造成死亡事件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致死。肇事者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致死。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对肇事者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致死罪是什么?交通肇事致死罪是指在交通活动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受伤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致死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行为包括:1.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2. 交通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拒绝执行交通指挥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的;3. 饮酒、
    2023-08-27
    2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家属如何维权?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后,相关赔偿责任的规定。根据受害人的情况,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应当承担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责任。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交 通 事 故 丧 葬 费 、 被 扶 养 人 生 活 费 计 算 方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残疾赔
    2023-09-08
    3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自己死亡算犯罪吗?
    交通事故致自身死亡如果还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且当事人自身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应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负同等责任以下的负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除了一些很轻微的擦碰等交通事故外,一般发生了交通事故,都需要立即通知事故发生地县级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会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责任认定是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及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分清各方责任,是以后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尤其是涉及到死亡案件,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一般事故更为复杂,很可能涉及到是否需要承担刑事
    2023-07-27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没有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28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赔偿,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所以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 胎儿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算是一人死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8
      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 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如何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对于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目前相关立法并没有规定,因为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主体都仍然存有争议。尽管如此,在处理具体的案件时,一些法院也支持了受害者的一方,判决要求被告人对其造成孕妇胎儿伤害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这也是考虑到了受害者一方的感受。
    • 酒驾造成人死亡属于交通事故中的事故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1
      1、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的定性,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酒驾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最低
    •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造成交通死亡的如何赔偿受害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10
      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可以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等。根据您所述的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同时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并让交警来处理,让处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据形成此事故的事实,作出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同时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与赔偿后,可请求交警对此事故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可向有关法院起诉,但要是对此认定书不服,可向上一级要求复核。如果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