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查封被告外地资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05:17 313 人看过

一、能否查封被告外地资产

可以的。

法院给工商管理部门送协助通知书。被告的股权就动不了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冻结被告的所有账户吗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可以冻结被告的所有账户。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并且需要给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费用。

三、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外省“老赖”财产被查封
    2012年,抚州市皇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朝公司)与陆某因货款发生纠纷。法院于2014年5月8日作出判决:陆某合计应偿付皇朝公司货款26.5万余元,其中19.4万余元为负连带偿付责任部分。执行金溪法院查询得知,陆某在某银行的账户有存款,于是委托上海市崇明县法院对账户进行冻结。后执行人员发现陆某有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意图,遂查封其名下部分财产,仍没得到执行。5月6日,金溪法院对被告人陆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作出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陆某才匆匆来履行义务。意义本案中,被告人陆某为外省户籍,案件执行非常困难,对于被执行人不在执行法院本地类型的案件,有积极的意义。
    2023-06-06
    351人看过
  • 抵押被查封的公司能否融资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该财产已被人民法院抵押或者查封的,在抵押期间不得用于投资设立公司,财产所有权不属于当事人。第四十九条,抵押人转让已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的抵押物已经抵押;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受让人的,转让无效转让的抵押物价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抵押物不得转让抵押人应当将有担保债权提前清偿给抵押权人或者将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交由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债权额超过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的登记申请。未经批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对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
    2023-05-07
    134人看过
  • 什么是房产查封 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
    一、什么是房产查封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二、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
    2023-07-30
    233人看过
  • 企业资产被法院查封能破产吗
    法院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查封后,如果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并且法院会解除对债务人的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023-04-21
    21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是否能被法院查封
    一、集体土地是否能被法院查封法院对村集体土地可以查封。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查封集体土地时需要征询土地管理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由于农村房屋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属农村集体组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种方式是通过集体土地性质改变为国有土地;另一种方式是在本集体组织成员间转让,但该种转让受到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因此,处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征询土地管理部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
    2023-12-21
    204人看过
  • 租赁土地能否查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土地能被查封,人民法院强制查封土地经营收益权时,应该通知土地的出租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能否查封1.法院对村集体土地可以查封。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2.征询土地管理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由于农村房屋是建在集
    2023-03-17
    351人看过
  •  法院查封的房产能否被处置?
    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安机关在处理涉案财物时遇到特殊情况时的处理方式。若涉及扣押或民事诉讼中的抵押、质押或民事执行等特殊情况,应与相关国家机关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自报请上级机关协商解决。协助执行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意见办理。公安机关在处理已被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时,若涉及扣押或民事诉讼中的抵押、质押或民事执行等特殊情况,应根据查封、冻结财物的权属状态和争议问题,与相关国家机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自报请上级机关协商解决。协助执行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意见办理。 【 素 材 】 公 安 机 关 处 理 查 封 财 物 : 协 商 解 决 争 议 问 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当事人可以会同公安机关到场,也可以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估价。当事人拒绝到场或者未
    2023-09-01
    151人看过
  • 法院能否把查封的资产抵债
    一、法院能否把查封的资产抵债根据法律的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因此是可以把查封的资产抵债的。二、法院查封资产能否处置对方(被执行人)将人民法院诉讼期间保全查封的财产擅自抵债给他人,且查封的财产未追回,其逃避执行的行为妨害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此,对方擅自处置被查封财产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公司破产后怎么清算公司破产后怎么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算: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
    2023-06-06
    417人看过
  • 房产是否能够被债权人查封?
    可以。欠债不还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继承权能对抗债权吗继承权不能对抗债权。债权不能因继承而消灭。被继承人生前应缴纳的税费和合法债务,被继承人死后由其遗产清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还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在遗产份额内所欠的税费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
    2023-07-02
    93人看过
  • 子女的资产是否会被法院查封?
    不可以。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不能查封,债权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法院依法强制解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重整企业资产的查封、冻结根据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企业破产重整实践中,重整企业的财产往往被法院、税务、外汇、劳动、海关、工商、房管、国土等多家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那么,这些行政执法机关是否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解除强制措施或者说人民法院在未取得行政执法机关同意的前提下,能否强性解除相关强制措施在雅x公司重整案审理过程中,雅x公司遗留了巨额外汇未及时核销、欠缴员工社保费、欠缴消防费用等诸多问题,其名下财
    2023-07-05
    240人看过
  • 房产是否可以无限制地被查封?
    房产是不可以一直查封的。如果房产被查封,查封期限是不可以超过三年的。但是房产是可以被多次查封的,也是不能够被同时查封的,也就是说房产被查封也是需要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前一个被解除查封,才可以查封下一个,查封才会自动补上。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法办理查封和冻结的。作为申请执行人,是可以要求加长查封时间的,要求加长时可以在查封期限满之前,但是不能超过规定期限。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2023-07-01
    132人看过
  • 查封车辆是否能够被审查?
    法院查封车辆是能购审车的,扣押车辆除车辆登记、过户业务外,其他机动车业务都是可以办理的。查封是指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查封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是限制债权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因此,对于法院查扣的车辆,只影响车主或有权处置人的权利,而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年检。脱审车辆保险公司理赔吗一、脱审车辆保险公司理赔吗1、脱审车辆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理赔。车辆没有年审,就意味着车辆是不合格的,这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保险没有脱保,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予理赔,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未及时年检的车被视为不合格车辆,一旦出现车险事故是不对其进行理赔的,所以车辆年审到期前,必须及时年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
    2023-07-01
    244人看过
  • 已经查封房产还能否执行工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已经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查封的,如果房屋的价值不足以履行法律文书的,法院可以执行工资的,但会预留生活必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
    2023-04-29
    297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能否被查封给个人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抵押后,法院可以对抵押房屋进行查封,并在查封抵押房屋时告知抵押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设定的最高抵押额查封、扣押抵押财产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担保的债权,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不得增加。人民法院虽未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的事实,抵押物担保的债权数额自知道之日起不增加。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等待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第一次登记等待查封、扣押、冻结的,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登记,并通知实施查封的人民法院,扣留、冻结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其他人民法院等待查封、扣押、冻结未登记财产的,应当制作笔录,由执行查
    2023-05-31
    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查封被告房产,其配偶财产能否同时查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主要看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 被告房产查封能查封两套房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2
      这位朋友,一套房产两次查封的情况下,谁先申请的财产保全,谁先获得清偿权。剩余部分在轮到第二位申请保全的债权人,如果这一套房产可以清偿两笔欠款的可以都执行。
    • 在外地能查封房产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法院异地查封房产,必须去房产所在地,到房产的登记部门履行查封手续。其他地方和单位无法办理查封手续。
    • 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1
      增资扩股和的区别: 1、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的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
    • 法院查封房产是否通知被告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1
      法院查封房产是对房产采取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产,使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了法院诉中保全和诉前保全,即法院在诉讼中和起诉前对房屋等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同时规定了法院依职权保全和依申请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