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私自拆改水表的处罚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0:01:59 429 人看过

居民私自拆掉自来水表的行为,属于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私自拆解报废车怎么处罚

非法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二)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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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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