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属缔约过失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7:32:38 70 人看过

一、什么行为属缔约过失行为

下列行为属缔约过失行为: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隐瞒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

3.提供虚假情况;

4.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赔偿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缔约过失赔偿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缔约过失能否要求返还定金

缔约过失责任定金是需要返还的。缔约过失责任一般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文章
  • 哪些行为是缔约过失的表现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恶意是构成缔约过失行为的最核心的要件。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即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所谓泄露是指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他人,包括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
    2023-03-05
    305人看过
  • 缔约过失行为的基本类型以及缔约过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缔约过失行为的基本类型包括故意隐瞒合同签订的重要信息或者事实,提供错误的材料,泄露商业机密以及恶意磋商。缔约过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要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承担。一、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缔约过失行为主要的类型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缔约过失需要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即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
    2023-07-08
    25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
    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一、缔约过失能不能解除合同?缔约过失不能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只是缔约过失的,不可以解除合同,毕竟缔约过失针对的是合同未订立的时候,想要解除合同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什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2023-03-30
    303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恶意是构成缔约过失行为的最核心的要件。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即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所谓泄露是指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他人,包括在要求对方保密的条件下向特定人、少部分人透露商业秘密,以及向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其披露当然是违背权利人的意思的。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未经授权
    2023-06-14
    55人看过
  • 缔约过失行为的类型,责任后果有哪些
    缔约过失行为的类型包括了存在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的责任、擅自撤销要约时的责任等等。责任后果有四种,分别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各负其责。一、缔约过失行为的类型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类型:1.恶意磋商。2.欺诈谛约。3.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4.擅自撤销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5.合同订立过程未尽通知、保密等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6.合同订立时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7.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8.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9.合同被变更或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10.合同不被追认的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行为责任后果有哪些缔约过失行为责任后果包括:1.返还财产即因缔约过失致使合同被法院依法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受损失一方。如果双方均已给付财产的,应由双方相互返还,剩余部分由缔约过失方再作
    2023-07-21
    31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行为的情形,责任的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行为的情形包括了在合同中存在欺诈或者虚假行为、违背了自愿原则行为、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赔偿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固有利益,另一个是信赖利益。一、缔约过失行为的情形缔约过失行为的情形如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合同谈判,致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则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二、缔约过失行为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行为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固有利益
    2022-09-15
    64人看过
  •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行为和要素有哪些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2、故意隐瞒和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的情况;3、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投标的缔约过失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签订之前),因某些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必然招致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定标后的责任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方面:1、对招标人的约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招标人改变中通过上述分析得知,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签订之前),因某些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必然招致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定标后的责任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方面:1、对招标人的约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无
    2023-08-12
    250人看过
  • 缔约过失的行为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
    2024-05-01
    461人看过
  • 取缔行为属于行政强制吗
    一、取缔行为属于行政强制吗取缔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2023-04-20
    451人看过
  • 缔约过失怎么进行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怎么进行赔偿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范围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对信赖利益的赔偿,一般不应超过履行利益,同时还应遵循过失相抵的赔偿原则。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与现有状态之间的差距,就是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有:1、缔约费用,如通讯费、为了订立合同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2、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购买房屋、机器设备或雇工支付的费用,或者为运送或受领标的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3、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行合同支出费用而失去的利息;4、由于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未尽照顾保护义务而使对方当事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和因身体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5、由于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未尽通知、说明义务致使对方当事人遭受的财产上的实际损失。间接损失主要是相对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丧失的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
    2023-06-04
    257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为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生效之后,适用于生效合同,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等情况,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一、本会对缔约过失承担什么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二、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和签订合同有
    2023-04-07
    77人看过
  • 违约的过失行为赔偿
    违约的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进行赔偿。一、租赁合同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租赁合同违约金规定如下:1、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比例支付;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过高于造成损失的,应当适当减少;3、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并退还押金和多余的房费;4、租赁违约金的支付独立于履行行为和支付租金以外的支付行为;5、租赁违约处理,双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赔偿约定金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计算工期延误索赔的依据是什么计算工期延误索赔的依据有:1、工期延误索赔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
    2023-06-26
    366人看过
  • 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害是由于另一方缔约过失引起的。对于因果关系的性质,在缔约过失责任中,通说采用的相当因果关系。因为相当因果关系强调了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且认为这种“可能性”应以社会的一般见解来衡量,即在通常情形下依社会的一般经验认为有可能性即认为有因果关系,这比必然因果关系要求内在、本质的必然关系,强调结果发生的“必然性”更有利于保护受损方的的信赖利益。而且缔约过失责任本身就是过错责任,有主观要件的要求。而相当因果关系正考虑了人的主观因素,与排除人认识因素的必然因果关系相比,自然更为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要求。上述要件缺一不可,只有均予以满足时方可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想要认定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缔约过失,那么就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即一缔约过失行为人须有主观过错,二必须实施了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三有缔约一方信赖利益之损害事实存在,四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在同时存在
    2023-08-17
    415人看过
  • 合同无效缔约过失责任起诉是合理的行为吗
    是合理的行为。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特征是遭签署的合同时候法律中认定为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或者是不合法的,如果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不符法律规定,也是可以认定为是无效的合同的。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需要通过法院判定而不能自己判定。一、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
    2023-02-22
    21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可以约定。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咨询
    •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什么?缔约过失行为类型包括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9-24
      缔约过失责任分为二大类,一为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二为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擅自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2、缔约之际未尽通知等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 3、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的缔约过失责任 4、其他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5、合同无效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6、合同被更变、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7、无权代理情况下的缔约过
    • 缔约过失行为有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2
      缔约过失行为有: 1.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 2.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 3.当事人故意隐瞒合同重要事实; 4.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哪些属于缔约过失的行为,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1
      以下属于缔约过失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的;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故意隐瞒合同重要事实的;提供虚假情况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故意签订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的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缔约过失行为规定的条款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9
      缔约过失行为有: 1.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 2.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 3.当事人故意隐瞒合同重要事实; 4.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缔约过失责任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缔约过失行为有哪些一方当事人因其订立合同的行为未依诚实信用原则尽到应有的义务而承担了缔约过失责任,这种行为是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与对方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恶意地与对方进行谈判。如甲知道丙有意转让一个餐馆,甲并不想购买丙的餐馆,其与丙进行谈判的目的是想阻止丙将餐馆卖给自己的竞争对手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