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厂房拆迁有哪些补偿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1:42:48 107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厂房拆迁有哪些补偿费?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厂房拆迁流程有哪些?

1、申领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

2、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登记;

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

4、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三、厂房拆迁解雇员工的补偿金是多少?

1、解雇员工的补偿金不是固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厂房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五、厂房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限证明等材料。

六、厂房拆迁补偿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征收国有土地厂房拆迁有哪些补偿费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只能根据厂房拆迁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拆迁厂房的补偿金跟厂房被拆迁之前的经营状况,厂房的规模大小,所处的位置等因素都有关。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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