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一般多久开庭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0:01:35 352 人看过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该在举证期届满前提交。如果在举证期届满后提交的话则可能导致法院需要重新对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确认,不利于诉讼流程的有序进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一般两个月之内开庭审理。因为变更诉讼请求后受限于案件的审理期限,若是简易程序的审限仅有三个月,因此一般变更后是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开始审理。

一、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该在举证期满前提交。

法律依据:

《证据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后一般多久开庭审理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一般在两个月之内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三、变更诉讼请求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诉讼请求一般需要的条件有:

1.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应与案件属同一法律关系。如果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与案件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则请求本身并不能成立,法院不应予以受理。

2.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不能整体脱离原诉讼请求。审查起诉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首道关口,立案法官对于案件的审查主要依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之间的关系,若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完全脱离原诉讼请求,本质上系规避立案审查的行为,可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

3、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不能排除对方当事人的地位。在部分诉讼中,有些当事人通过追加当事人、撤销当事人的方式改变了原诉讼的对方当事人身份,而后再变更诉讼请求,此种做法本身存在规避立案审查、规避地域管辖规定的可能,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

《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 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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