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云南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07-9-24
执行日期:2007-9-24
各州、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云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结合云南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际,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省商务领域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深刻认识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重要意义
今年4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强调,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自查自纠的时间。2007年6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2007年8月,云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指示精神,解决云南商务领域个别部门和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有个别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罚权牟取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随着经济发展和国际商务活动竞争加剧,外国公司在华行贿问题突出起来,治理商业贿赂的任务依然艰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有利于使经营者进一步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有利于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省商务领域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全省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范围
省商务领域各部门在以继续重点纠正六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主的同时,要切实结合商务系统自身特点从容易诱发商业贿赂的行政审批、执法管理、旅游服务、资源配置、市场监控、商品营销、教育办学等七大领域和市场管理、证照发放、缉私打假、商品验放、政府采购、项目开发、合资合作、招商引资、典当拍卖、摊位分置、品牌鉴定、资产处置等十二个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找准症结,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内容
对行业、协会有主管(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本协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进行剖析,认真查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在行政审批中是否存在索贿受贿的行为;在市场监管中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不足;是否存在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等重点问题;在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制度上是否存在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确定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的内容,查找在思想认识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是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己无关等错误观念;在受理外资项目审批和配额、许可证分配过程中是否依法行政;在落实和实施内部规章制度方面是否有漏洞和薄弱环节。
三、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宣传、制定方案(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20日)
省商务领域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明确本单位本部门自查自纠“回头看”的要求、任务、时限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营造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10日)
省商务领域各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回头看”的主要内容逐项进行查找,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查找深层次的原因。要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握原则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查找问题客观真实,纠正问题坚决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情况登记。
第三阶段:搞好整改、建章立制(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月10日)
要针对自查自纠“回头看”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效果。建立包括教育、警示、考评、问责等内容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拓展治理和防治腐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成果(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商务领域各部门自查自纠“回头看”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各单位在2007年10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抓好自查自纠“回头看”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商务领域各级领导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七大领域和十二个环节开展“回头看”工作,牢固树立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的重要意义。
(二)切实严格工作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抓好责任考核、抓好责任追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直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在组织开展“回头看”中,商务领域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根据自查自纠考核验收的结果和平时的工作情况,确定重点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地帮助指导。要讲究工作方法,采取专项检查、召开座谈会、电话催办等方式,努力提高督查效果。对工作开展比较好的要予以表扬;对自查自纠“回头看”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改正。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
云南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云南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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