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期间是否不能离开当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15:14 207 人看过

监外执行期间是不能离开当地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一、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毕竟在这种情况之下就说明相关的需要监外执行的特殊条件已经消失了,那么是可以收监处理的。因此法律对此作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当然有关机关的话和当事人是需要必须遵守的。

在当代社会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而且在具体的境外执行的过程当中也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必须要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其中一条就是不能够离开居住地,当然如果实在因为特殊情况要离开的话,必须要向有关机关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醉驾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是否被判刑?
    监外执行期间醉驾的,会被判刑。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醉驾的,司法机关应当作出收监决定,让犯罪分子在监狱接受教育改造,不可以继续再监外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被收监后,司法机关应当尽快追究犯罪分子醉驾的刑事责任,犯罪分子醉酒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作出相应的刑罚。醉驾要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
    2023-07-13
    70人看过
  • 什么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能出国吗
    什么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能出国吗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根据规定,监外执行不可以出国。哪些情况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由此可见,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其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依法将其放在监狱外不执行的制度。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疾病,已经失去危害
    2023-03-13
    378人看过
  • 执行期限从不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
    2023-07-05
    178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人到底能否执行
    监外执行的人不能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一、保外就医罪犯符合什么条件应当收监保外就医罪犯符合以下条件应当收监:1.未经批准擅自外出;2.骗取保外就医;3.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拖延保外时间;4.办理保外就医后无故不就医的;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6.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二、监外执行种类有哪些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人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不能进行执行的情况,可以向相关执行部门申请监外执行的一种方式。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023-03-19
    219人看过
  • 能否离开当地取保?
    取保候审后,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离开当地。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聚众斗殴罪能取保吗只有满足法律规定取保条件的,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
    2023-07-07
    223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通知批准机关。批准机关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后,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收监执行。一、什么指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等特殊情况,不是适宜监狱、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的执行方法。在交付执行前,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后被关押在监狱的罪犯,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关批准监外执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收监意味着就被判刑吗收监是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判刑
    2023-02-22
    122人看过
  • 监外执行应当收监执行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心脏病严重者可以监外执行吗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心脏病严重者可以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2023-03-26
    356人看过
  •  是否有外监禁执行的期限?
    目前,我国尚无关于监外执行期限的具体法律规定。根据《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在发现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期满情形消失后,应及时收监。不符合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时,执行机关应及时通知监狱或看守所。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关于监外执行期限的具体规定。仅规定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在以下情况下,应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的刑期已满。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
    2023-11-11
    481人看过
  •  八个月缓刑是否相当于监外执行?
    这段内容讲述了判决8个月的结果可能是有期徒刑或管制,具体罪名需要根据案情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判8个月的刑罚属于比较轻的罪行,但具体结果还需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来确定。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规定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根据案情来确定最终的刑罚类型和执行方式。算出判决八个月的结果,可能是有期徒刑,也可能是管制。判8个月一般都是属于罪行比较轻的,具体罪名需要看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判刑8个月有可能是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会根据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规定是不同的。 刑 法 如 何 规 定 缓 刑 的 执 行 ?缓刑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刑罚,其目的是为了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减少刑罚的执行压力。缓刑的执行需要遵循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缓刑的执行应当由犯罪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而非监狱。在缓刑的执行过程中,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缓
    2023-09-11
    306人看过
  • 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间会不会上班
    哺乳期的具体规定不能直接从刑事诉讼法中找到。但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哺乳期的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明确指出,女性哺乳期一般为一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回答也明确规定,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酌情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是夏天,也可以延长1到2个月。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哺乳期的规定一般为一年,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上班国家规定是什么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哺乳假,具体时间可以自己选择,比如晚半小时上班,早半小时下班,也可以前面晚1小时或后面早一小时。另外,视单位类型,你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开具“家托费”或“私托费”发票(不同地方称呼不一样)。上半年女方,下半年男方,每月12
    2023-08-18
    434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否为连续不断?
    监外执行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程序包括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进行病残鉴定,由监狱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审批,以及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保证人领回。但一旦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服刑期间的每一日都相当于减去了一日的刑期。监外执行并不是一直持续下去,一旦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服刑期间的每一日都相当于减去了一日的刑期。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外执行程序为: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素材
    2023-10-29
    85人看过
  • 抑郁症能不能监外执行
    抑郁症不可以监外执行,因为监外执行需要有严重的疾病,但是在我国显然抑郁症不在患有严重疾病的范围之内。即使当事人进行申请,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后,不会开具证明文件,所以即使是申请保外就医的话,监狱管理机关也不能够被同意。抑郁症离婚孩子怎么判?抑郁症离婚孩子的判法:一般会判给未患有抑郁症的一方父母抚养。但若抑郁症并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
    2023-08-01
    499人看过
  • 监外执行能不能去澳门?
    一、监外执行能不能去澳门?不能去澳门,监外执行,是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二、监外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
    2023-04-16
    473人看过
  • 监外执行人是否能获得贷款?
    监外执行可以按揭购买房屋,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监外执行中宣告缓刑的人员,有一些禁止性规定,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残疾人判刑后还能申请监外执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因此,即使是残疾人,在判处刑罚后,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也是不能监外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
    2023-07-07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在监外执行当地不接受,监外执行当地不接收如何办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5
      原居住地司法局应当接受,但是如果因迁居转移到别的地方,别的地方司法局可以选择不接受 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
    • 监外执行期间可否假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1
      1、监外执行期间能不能办理假释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假释的。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
    • 监外执行能不能在外地生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3
      1.答案是可以的 2.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3.但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 监外执行期间外出是否会被收监执行,有没有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4
      很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收监执行,我国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实行的是社区矫正,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期间想要外出的,要经过执行部门的批准,私自外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
    • 监外执行期间监外执行终止是指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监执行: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