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谁主张谁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1 22:08:14 104 人看过

一、强奸罪谁主张谁举证

1.被害人陈述:作为强奸案之直接证据,被害人之陈述能确立该犯罪行为的存在。

立案所需的犯罪事实即为被害人描述的事件真相。

2.犯罪嫌疑人供述及辩解:立案需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此乃直接证据,证据内容清晰直白。

3.犯罪现场遗留物证:性行为相关之证据,例如精斑、血迹、毛发以及体液混合物等,均可证实案件真实性,但仍需经鉴定报告加以验证。

4.受害人受暴力物品证据:被撕碎的衣物、脱落的纽扣、刀具和棍棒等。

5.受害人性侵物品证据:含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物、卫生巾等。

6.现场遗留物证:如饮料、水杯、针管、针剂、酒瓶、酒杯等,若涉及麻醉类强奸案,则需结合鉴定报告等其他证据进行验证。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行为人犯强奸罪的量刑

对于奸罪之判刑标准:

1、一般的奸罪定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2、对未满14岁幼女的强奸行为,需加重处罚;

3、若犯罪情节严重,如涉及多名女性、在公共场合公开强奸、对不满10岁幼女进行性侵犯等情况,则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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