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0:01:20 255 人看过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与区域管辖;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

1、级别管辖与区域管辖

划分这类管辖的标准在于:确定管辖法院是在上下级之间的权限分工还是同级而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分工。

(1)级别管辖。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级别管辖在规定方式上采用了“列举式”与“概括式”两种。对中级法院管辖的其中一部分用了“列举式”,如海关案件、专利权案件等。

级别管辖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2)区域管辖。它要确定的是,一个行政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其标准是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物与法院辖区的关系。

2、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法定管辖,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标准直接确定的诉讼管辖,而裁定管辖,则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移送、指定等行为确定的诉讼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三种。

研究这种分类的意义是:其一,法定管辖是管辖的一般原则与主要形式,而裁定管辖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例外或补充形式。其二,法定管辖可以被法院的行为(移送、转移、指定)所改变,而裁定管辖则不可以被法定管辖所调整。

3、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

这种划分是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数量确定的。共同管辖,就是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由于两个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就给当事人即原告留下了自由选择的空间,而单一管辖则是只有一个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余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级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管辖的基本原则
    我国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并无规定,这和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用工主要实行固定工制度,劳动争议案件还很少发生,故制定《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力逐步市场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在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大为增加,在此种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上升,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缺乏明确的规定,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之前,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在各地人民法院的实践中处于无序状态十分混乱。2001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的颁布结束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混乱状况,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该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
    2023-06-10
    500人看过
  • 刑诉之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
    刑诉地域管辖原则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高法解释》第2条)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即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所谓主要犯罪地,司考既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成立其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
    2023-06-14
    225人看过
  • 地域管辖中的犯罪地管辖基本原则
    地区管辖是指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根据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收集和核实证据,便于参加诉讼,便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所谓犯罪地,一般包括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尤指犯罪行为发生地。法律规定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的理由是:便于在证据最集中的地方收集、核实证据和查明事实;便于当事人、证人就近参加诉讼;有效发挥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便于防范和综合治理,减少犯罪。
    2023-06-14
    293人看过
  • 跨国诉讼离婚的管辖权原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
    2023-03-12
    22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4、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一、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呢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在中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二、侦办贩卖二级保护动物罪的原则有哪些?1、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2023-03-04
    78人看过
  •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有哪些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另外又有如下一些具体规定:一、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二、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其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耆宿,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五、在中国境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
    2023-03-11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级法院管辖是指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根据中国法律体系,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第一审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上诉、抗诉案件等,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 在地域管辖方面,中... 更多>

    #中级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
    • 他就考我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什么,我也不知道啊,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6
      行政诉讼是以特定的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这一特殊性决定了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其他诉讼活动的特有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等。
    • 劳动仲裁的基本管辖原则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23
      劳动仲裁管辖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我国的情况,行政合法性原则可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具体要求: 1、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一项行政活动的合法,首先就要求实施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如果进行行政活动的主体没有依法成立或者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其所为的行为自然不应具有法律效力。该项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和其他行使行政权的组织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和组织条件以及人员条件。 2、行政活动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无法律即无行政”(当然
    • 地域管辖规则的基本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
      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