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7:40:38 71 人看过

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什么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具体无偿解除的情形就有:1、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3、单位维持或提高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中要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基本信息。公司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四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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