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文号]:国税发[1994]212号
[颁布时间]:1994-9-21
[执行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地方税务机构分设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
最近,不少省,市税务机关来电来函,要求总局对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的税务行政复议问题予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于1993年11月6日下发的继续有效。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应严格依照执行。
二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后,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应设立复议机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复议办公室。
三对国家,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分别由其上一级国家,地方税务局管辖;对国家和地方税务局联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其各自的上一级国家和地方税务局共同管辖。
四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税务总局管辖。
五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构被撤销合并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六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复议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
七在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中,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把复议工作做好。
八各地在本通知的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有关问题的批复
104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432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告知税务行政复议权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律法规
253人看过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的通知-法律法规
209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477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的通知
230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机关是哪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
-
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即税务行政复议手续为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
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机关是怎么样规定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