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的管辖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8:10:06 346 人看过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离婚纠纷案件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被监禁等情形下,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可以在石家庄的法院起诉离婚吗?

河南的如果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所地在石家庄的,就可以在石家庄法院起诉离婚。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被告在监狱怎么办?

民事诉讼被告在监狱,按正常程序到法院起诉即可。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处理,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会进行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抚养费纠纷,可以找哪些法院管辖

抚养费纠纷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由于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案件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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