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所以产品缺陷是不适用质量保证期约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网购产品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网购产品,消费者可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在网上购物时再遇“图物不符”“缺斤少两”等问题时就可以直接退货了。这个条款解决了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市场的公平教育权。张女士的笔记本电脑刮痕是否由物流公司运输中导致,不影响消费者向销售者主张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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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就是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5《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谓的缺陷是指产品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符合该标准。因此,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法定标准和一般标准两种。法定标准是国家和行业为某种产品制定的,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判断产品是否有缺陷时,如果有法定标准,应优先应用法定标准,如果没有法定标准,应用一般标准。一般标准是指产品是否存在危害人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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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定产品质量缺陷定义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1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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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质量有缺陷谁负责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9条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和他人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是否有错误,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第一,没有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错误和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缺陷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如果生产者免除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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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质保期的产品缺陷责任怎么承担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61、依据我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没有保质期限制的,产品的缺陷应该由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来承担,而生产者承担产品缺陷责任是有限制的。 2、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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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缺陷责任期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2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十条发包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