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前共同债权有哪些争议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20:22:24 106 人看过

1、离婚起诉前的共同债权的争议点有:

(1)夫妻一方婚前的债权;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名义债权;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借出的债权;

(4)双方争夺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一、欠款超过几年不能起诉了

不管过多少年,债权人都可以起诉,但如果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诉讼时效到期,债务人依然可以自愿还款,但是其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即如果不还款,法院也不会管。

根据相关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民法典中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民间借贷吗?

民间借贷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债权债务关系不限于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关系还有以签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形成的。以因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例,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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