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20 07:50:19 306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的意思是指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合同,所以导致合同已经不需要再履行了,就自然而然的终止结束。以下是效力终止的情形: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二、解除保险合同退保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保险合同退保的方式有:

1.犹豫期退保:一般的保险公司会有犹豫期,犹豫期是投保人在拿到保单的十天内,这十天内,投保人申请退保,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2.正常退保:正常退保指的是超出犹豫期的退保,投保人提出退保前,需保单满一年才行,投保人直接到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三、保险合同可以主体变更吗

保险合同可以主体变更。随着保险标的进行转让。?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与终止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终止是保险合同发
    2023-06-05
    279人看过
  •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不存在恢复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如需维持保险关系需另订合同;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根据当事人就是否恢复合同效力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可能复效.也可能被解除。合约解除的法律后果依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而不同。合约解除有溯及力,是指解除是合同关系溯及既往的消灭,合约如同自始未成立。合约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约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合约解除有无溯及力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
    2023-06-25
    417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终止发放是什么意思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一、失业金怎么领取条件和标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
    2023-03-20
    293人看过
  • 导致合同终止的混同是什么意思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的原因有:继承(债权人继承债务人财产,或者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企业合并;债务人的债务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受让了债权人的债权。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系立于对立状态
    2024-01-28
    248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法律怎么规定的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一、买保险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投保人并不是纯粹的债务人或债权人。《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二、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
    2023-04-02
    337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一、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二、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
    2023-03-17
    430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应注意什么。合同变更、终止后,原合同失效。其中,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变更程序完成的时间也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时间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仅限于未来,不具有追溯效力;合同终止的效力。除非双方事先同意,否则不存在追溯问题。当然,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仍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认为,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合同的终止不应具有追溯效力。因为终止合同的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合同。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存在终止的问题。如果确认合同的解除具有追溯效力,则实际上确认被解除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此,如果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一方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责任,但根据法律或合同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解除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
    2023-05-07
    31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主要有: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2、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一、债务如何免除债务免除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
    2023-03-09
    430人看过
  • 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是什么意思
    所谓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或者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以及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或者承受合同义务或者概括承受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合同转让按照其转让的权利义务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仅仅将合同转让理解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不正确的。合同的变更指的就是内容或者是主体的变更,合同的终止即是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
    2023-06-22
    247人看过
  •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一、解除合同后的合同还在不在?合同终止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已经不存在了。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二、当事人死亡合同是否允许终止?合同当事人死亡不会当然的终止合同,确切的说,合同的状态主要取决于标的物的履行状态,而对于当事人的状态并不多加考量。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三、脐带血合同取消以后开始可以用吗可以,合同没有写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
    2023-06-25
    78人看过
  • 合同终止和解除区别是什么意思
    (一)发生条件不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
    2023-03-15
    336人看过
  • 合同自动终止哪些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自动终止哪些意思合同自动终终止是指权利义务的履行停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出现了终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国家不主动干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解除合同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哪些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已经抵消;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
    2024-01-14
    316人看过
  • 我们终止保险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在保险合同终止问题上,保险法分别规定了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终止权。根据《保险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或者保险法另有规定外,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同时,《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各种法律条件。但是,保险法没有规定终止合同的方式。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解释》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或者依照《保险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除双方事后协议解除合同外,一方根据保险合同或者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撤销无效。其实,这一规定的解释主要是对保险人的一种要求。在实践中,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注销申请履行的是合同义务,提供的是服务。而且,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保险人解除合同不损害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及时处理。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争议的
    2023-05-02
    438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复效的好处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如下:1、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就此结束,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2、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只有在投保人违反合同(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意味着单方面违约,只能拿到部分所交保费,并且不享受任何保障。一、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有什么影响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者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反之则保险费率低。现金价值首先是寿险的一种,针对投保人的死亡进行支付,并且在投保人的生命存续期间积累价值,即增值。但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
    2023-03-10
    3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 保险终止的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效力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法定或约定原因消除,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同期限届满、履行、主体消除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除。
    • 第三者责任险终止效力是指什么意思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搜索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 保险合同中止效力的赔偿可否终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6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采用分期支付的; 投保人按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已到期的部分保费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投保人暂时逾期未交费用而失去法律效力,而是合同效力中止。 此时,保险人会给投保人一定的缴费宽限期,允许投保人在这段期间补交已到期的保费,使合同效力恢复,并对此期间投保人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理赔,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因此,只要投保人在宽限期
    • 新合同生效原合同自动终止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5
      一般是指已经生效或者履行的合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情况。 对于作废后所产生的后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一方面,合同尚未履行,作废后的合同在双方的见证下须及时销毁;另一方面,部分履行后,双方对合同作废达成一致,并且对后续工作处理方案也都满意的话,为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合同应当保留到处理方案完成后再销毁作废合同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