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大病医疗期期间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得了重病,医疗期超过法定医疗期,该如何处理
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好好做做思想工作,不能留的,风险很大。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有如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员工有大病单位能辞退吗,什么叫医疗期内
医疗期是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在这生病住院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工资可以支付70%,而一但超过医疗期,就不能享受这些待遇了。而且企业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相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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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员工的医疗期?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4首先要根据该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该员工的医疗期,如果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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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扣除大病医疗费用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1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抵扣。比如,个人负担是50000元,就可扣除35000元。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按年来计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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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员工医疗期有何规定,医疗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3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补偿。劳动合同被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是计算方式为: 1、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2、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者提出终止,用人单位提高原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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