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相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5:50:11 46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有几方面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认定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二)高空坠物带来的危害:

1、卫生保洁难度:业户将垃圾果皮等随手丢出窗外,破坏环境卫生,给保洁工作增加了难度。

2、业户投诉:容易引发业户之间的矛盾,并引起投诉;

3、事故赔偿风险:取证难是高空抛物的一大难题。物业公司做为管理方,每当高空坠物引发伤人或财产损失,往往会受到牵连,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三)高空坠物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一)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二)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三)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认定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认定首先需要由各当事人进行举证,如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相应的补偿。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
    2023-06-05
    426人看过
  • 高空坠物损害相关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
    一、高空坠物损害相关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关于高空坠物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构成故意伤害的构成刑事案件,砸死人了就是过失杀人罪,砸伤了人就是过失伤害罪。砸坏了东西就是经济赔偿。什么都没有砸到,只要证明不是故意的就是批评教育,证明是故意的行为,但是没有造成后果较真的话最高就是行政拘留。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
    2024-01-20
    294人看过
  • 高空坠物导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多少钱
    一、高空坠物导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多少钱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高空坠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高空坠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
    2023-08-28
    481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害责任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不明确,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 侵 权 人 不 明 确 时 的 赔 偿 问 题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的一种方式,但当侵权人没有明确的财产或者没有及时清偿债务时
    2023-09-05
    82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
    2023-04-14
    421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身损害赔偿应该如何操作
    一、高空坠物致人身损害赔偿应该如何操作高空坠物赔偿程序是:第一步:立案检验。第二步:审查单证,审核责任。第三步:损失调查。第四步:核算损失程度。第五步:损余处理。第六步:给付赔款。第七步:行使代位追偿权。如果损失原因属第三者责任时,保险人赔偿后,可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二、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旦发生高空坠物,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三、高空坠物有刑事责任吗高空坠物是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特别是为了伤害他人的生命,故意高空坠物的,属于故意杀人罪。犯此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
    2023-10-12
    117人看过
  • 高空坠物相关法规具体有哪一些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等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024-05-16
    272人看过
  •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1、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补偿责任(一般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3、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一、高空抛物是
    2023-04-06
    408人看过
  • 我国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性质是什么?
    高空坠物是民事侵权的一种,和普通侵权不一样,高空坠物实行无过错归责,建筑物的当事人必须能证实自己没有抛物行为的,才能免除赔偿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高空坠物导致人身损害怎么赔偿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
    2023-08-17
    306人看过
  • 我国高空坠物有相关法律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高楼坠物伤害案件应适用该条规定,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纠纷案件,其责任人是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此应将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列为被告。司法实践中,在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确的情形下是好解决的,也不会发生争议;但如果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法确定,本条适用上就遇到了困难。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
    2023-04-18
    236人看过
  • 高空坠物相关问题如何预防?
    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
    2023-06-27
    112人看过
  • 高空坠物导致损伤怎样举证
    一、高空坠物导致损伤怎样举证(一)这类案件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方一种保护。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都无法确定真正的加害人,受害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更不可能知道,由全体所有人就自己无过错或者与损害事实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来承担证明责任比之要求受害人证明具体的加害人来说更容易些,也跟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因此,对于此类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二)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符合公平原则举证之难往往限制了受害人提起诉讼,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将举证责任倒置
    2023-04-14
    470人看过
  • 民法上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划分是什么?
    1、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上述规定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做了一般规定,明确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虽并无体现过错的内容,但从体系上看,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高空抛物行为主观恶性更重,社会危害性更大,举轻以明重,高空抛物更要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高空抛物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后段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实践中,高空抛物存在一个非常不易解决的问题就是侵权人查找难。如果侵权人难以找到,那侵权人直接责任的适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民法典》在侵权人直接责任的基础上,增
    2023-04-13
    157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责任由谁承担?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一、高空坠物也不是故意的是否会受到处罚过失造成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或者
    2023-06-25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 高空坠物引起人员损害算几级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3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
    • 高空坠物损害律师费多少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
    • 如何界定升空坠物致人损害损失责任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方法如下: 1、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 2、找不到具体加害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人的追责; 3、由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有谁来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
      侵权责任认定有两种情形: 1、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那么依据刑法或民法规定可以认定相关加害人的责任。 2、如果找不到具体加害人,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责。即使没有抛物行为,除非能自证清白,否则业主将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