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1、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4、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5、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6、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协议离婚后女方反悔争取男方抚养权是可以的吗
302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女方反悔争取男方抚养权是否可以
161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女方反悔争取男方抚养权是否可以
172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男方反悔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162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男方反悔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167人看过
-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的约定可以反悔吗
358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协议离婚后女方反悔争取男方抚养权可以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1-06-06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
-
协议离婚后女方反悔如何争取男方的抚养权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3协议离婚后女方反悔争取男方抚养权是可以的。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是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
-
协议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可以反悔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4可以。 1、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反悔的,可以在离婚之后的任何时间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者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2、在具有原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人无力继续抚养子女、虐待子女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的正当理由时,可以变更。
-
2022年协议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可以反悔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3可以。 1、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反悔的,可以在离婚之后的任何时间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者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2、在具有原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人无力继续抚养子女、虐待子女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的正当理由时,可以变更。
-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可以反悔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25可以反悔,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条款: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