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行使撤销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7:32:11 391 人看过

1、股东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股东均有权对已签订的股权转让让协议行使撤销权:

(1)未将股份转让事项通知其他股东;

(2)在其他股东受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之前即转让的;

(3)在其他股东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已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的情况下又转让的;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能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仍向外转让的。

2、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期间

一、股东如何行使撤销权

现行公司法未对一般情况下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而只对法院强制执行时,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规定了自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的期限,司法实践中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予以判定。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出让股东未履行告知义务与第三人达成股权转让合同,自第三人作为股东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一年后,其他股东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形成决议行使权力。上述决议一旦依法做出并生效,则变为公司的意志,对公司及股东具有约束力。因此,股东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对股东关系重大,有关决议有瑕疵的,可能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对其提起无效或撤销之诉。

2、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瑕疵分为内容瑕疵和程序瑕疵,内容瑕疵分为违反法律、法规的瑕疵和违反章程的瑕疵;程序瑕疵主要指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违反公司章程的瑕疵。由于公司权力机关和经营决策机关的决议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影响公司行为的效率,而决议是否公平、合法也是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问题,法律规定对二者均要兼顾。公司法分别不同情况,考虑到决议内容的瑕疵和程序瑕疵在法律后果上轻重有别,违反法律及违反章程的瑕疵从性质及后果上也不相同,本着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分别做了规定。

3、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任何股东认为有关决议内容违反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决议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自始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会议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上违反本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任何股东可以提起撤销之诉。上述决议无论是内容,还是程序上有违反章程的瑕疵的,股东只能提起撤销之诉。撤销之诉需由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超过六十日的,股东便失去这一权利,法院不再受理该撤销之诉。股东在提起这一诉讼时,其应当持有公司的股权,即具有公司股东的适格性。决议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

4、为了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促使股东正当地行使这一诉权,公司法还规定,法院可以应诉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与因股东提起这一诉讼而可能使公司因暂停决议的执行而遭受的损失相适应的担保。股东因滥用这一诉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决议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并已做出变更登记的,如果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撤销,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登记。

公司法中规定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很多种,凡是违反构成撤销权要件内容的情况下股东都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这是股东的一种基本的权利,行使撤销权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撤销权毕竟是很强势的权利,因此要防止被滥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有哪些情况会导致股东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有哪些情况会导致股东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存在应视规定内容而定。2.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不能主张依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时,其他股东为行使优先购买权事先做出准备的,转让股东应赔偿其合理损失。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1.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和转让股东磋商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同意的股东没有限期和转让股东磋商成功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
    2023-10-27
    23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时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
    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公司实践中,有的股东出于控股或者无力购买全部转让股权等方面的原因,仅主张行使部分的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而转让方和受让方则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要么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要么优先购买全部股权。由此产生纠纷。笔者认为,部分优先购买权原则上不应得到支持,但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同意其他股东部分行使购买权的,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自应允许,法律不应干预。公司法规定同等条件是一种法定条件,其中价格和数量均为重要条件,数量条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规定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公司人合性和原有股东既得利益,维护老股东的控制权,不能理解为维护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个别股东的控制权。股权可部分转让,但不意味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与股权转让意义不同。优先购买权顺位在先,也只
    2023-06-09
    489人看过
  •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
    一、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一)主体为按份共有人与共有人之外的第三人之间(1)共有份额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2)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除外。(二)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不能得到支持。(三)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1)行使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通知,告知同等条件内容载明行使期间+期间15日以上:以载明期间为准;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载明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按15日计算。未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可获知的: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6个月。二、按份共
    2023-05-06
    341人看过
  • 怎么样才能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下列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2.夫妻财产分割。3.法院强制执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1、有限责任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一般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
    2023-07-20
    455人看过
  • 共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受“同等条件”限制。
    “同等条件”必须是按照通常交易习惯的同等条件,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如价格条件相同,优先购买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支付条件,如是即时支付还是分期支付,若是价格相同都是即时支付,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则可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分期支付,优先购买权人与第三人分期付款期限相同则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即不具备同等条件,即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另外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我国法律现没有对优先购买权人的合理期限作出明文规定。但应根据出卖标的物的特点确定合理期限,给优先购买权人以足够的筹款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要准备期限,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出卖其份额的具体客观情形,不能使优先购买权人无限制期限的行使优先购买权。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实现方式(一)共有人内部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竞合的处理。(三)有人优先购买权与第三人善意取得相冲突的处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律师
    2023-08-16
    178人看过
  • 有优先权的股东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诉讼,以谁为被告
    如转让方以外的其它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要求确认转让方与非股东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当以转让方为被告。因为优先购买权是针对转让方优先转让给公司股东的义务而产生的,也是由于转让方没有履行优先向股东转让的义务才收到侵害,所以应以转让方为被告。公司本身则由于诉讼的结果导致其股东的组成人员会有所不同,具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所以是第三人,但没有独立的请求权。至于非股东第三人,与优先权股东(原告)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诉讼结果会影响到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所以也是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在我国股东优先权如何诉讼股东优先权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公司利益遭受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损害,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时,赋予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公司受损的利益能够得到弥补,无疑将增加公司的利润或者剩余财产
    2023-06-26
    223人看过
  • 股东行使优先权的同等条件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同等条件就是指相同的转让价格,也即出让股东同非股东受让人之间商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如果想优先受让拟转让股份,就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报出相同的报价。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实践中对同等条件的界定主要是以出让股东和非股东受让人之间商定的转让价格为准,但不能简单等同于转让价格。因为股权转让双方经常会因为彼此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利益关系等特殊关系,或者受让方出具转让价格之外的承诺(譬如允诺承担公司债务、向公司注资等),而确定一个相对优惠的股权转让价格。故股东仅以该优惠价格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有失公平,因为这并非同等条件。有鉴于此,该种观点认为,这些价格之外的因素,应当在确定同等条件时予以综合考虑。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
    2023-03-26
    72人看过
  •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先,转让主体的限制,即:股东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股东将股权转让至第三人之时。根据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只能发生在股东将股权转让至第三人之时。其次,条件的限制。必须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即: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再次,时间的限制。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应当向其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
    2024-04-26
    158人看过
  • 专利申请优先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1、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3、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一、过了发明专利期限如何去处理过了发明专利期限的,专利终止,保护结束。与此同时,专利权人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也就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能够无偿使用。《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
    2023-02-27
    287人看过
  • 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有哪些情形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不是没有任何条件和限制的,它不能损害出卖人的实体利益,而且也不是绝对地剥夺其他人的购买机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在下列情形受到限制:(一)共有人优先购买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因共有人对房屋拥有的是所有权,即使是按份共有,对外而言,每个共有人也都是所有权人。(二)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出卖租赁物此种情况例如,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而离开该人身关系,出租人则不愿出售房屋的,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基于特殊人身关系建立的买卖关系,与一般的买卖关系不同,它含有身份关系的考虑在内。即仅仅是基于这种特殊的身份关系,出租人才会给出较优惠的出卖条件。没有这些特殊的身份,出租人就不会给出这样的出卖条件,也就不存在承租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
    2023-04-26
    349人看过
  •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几种情形,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
    一、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几种情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注意,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3.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1)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2)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能产生以下两层效果:1.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产生使所有权人就特定财产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关系归于无效的效果。产生这一效果是优先购
    2023-06-03
    459人看过
  •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如下:1.股东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1)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2)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3)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二、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怎么规定的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的规定为:1.人民法院依
    2023-06-08
    72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有哪些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这个“同等条件”不仅仅指房屋的价格,也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如果仅价格相同,而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不同也不能算是“同等条件”。举个例子就可以很容易看出,如:出卖人的房屋价值30万元,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同意出价30万元,但承租人提出先支付10万元,另外20万元等银行贷款办完后再支付;另一买方乙对出卖人的该套房屋则愿意一次性付清现金30万元,显然承租人的条件和另一买方乙的付款条件是不一样的,仅仅价格相同不是法律上所认可的“同等条件”,如果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想买该套房屋的话也必须和另一买方乙一样一次性付清现金30万元,假如承租人无法达到该要求的话,其优先购买权就失去了,该套房屋就应卖给另一买方乙。
    2023-06-15
    301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
    一、主体的专属性,即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优先购买权必须由承租人来行使;二、客体的特定性,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指向的客体是租赁物——房屋;三、权利内容的受限性,即承租人应在同等条件下方可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四、权利的对抗性,即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仅可以对抗出卖人,而且也可以对抗恶意第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是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条件;二、须出卖人出卖其房屋于第三人,这是承租人得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对象条件。此处的“出卖”即指移转房屋的所有权;三、承租人必须具有和第三人购买房屋的同等条件,这是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实质条件。
    2023-04-30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股东之间享有优先购买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5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转让出资的股东必须同属一公司。 2、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要在转让股东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行使。
    • 股权转让有哪些优先购买权和股东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
    • 优先购买权有哪些行使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5
      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条件有双方应在同等情况下,比如同样的价格,一方约定分期付款,一方约定一次性付款,这种情形就不是同等条件。股东优先购买权属于法定权利,具有股东资格的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
    • 股东优先购买权合同的效力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_______破产清算组关于________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函 _________拍卖行: 你行接受本组委托,拍卖位于_____地点的房产(写明规格、数量),经破产清算组清算查明,该房产原承租人___________(写明单位或个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清算组已请示__________人民法院批准同意,并通知原承租人____________(写明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届时参加拍卖会,要求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法律是如何规定优先购买权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