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他们处于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很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些甚至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只对子公司的出资额负责。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劳动合同法规定放假了吗?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
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则每天正常工作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需要,可以加班,但要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小时,每月不得超过6小时。因此,所谓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法》有一个亮点,就是首次把休息休假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约定支付工资。
患病非因工负伤有相应待遇合同内容:企业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
《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参加社会保险,既是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参保并将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保手续和扣缴社保费的情况如实告知职工。
如果合同中有“员工患病治疗就没有工资”之类的规定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且约定的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用人单位的“生死合同”无效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由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进行约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违背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休息的规定,用人单位也必须遵守。法定节假日是国家严格规定必须放假的时间,但是劳动者是可以自愿在这些节假日期间加班的,在这些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工资,一般是按照个人平时工资的三倍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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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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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是如何承担子公司的连带责任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81、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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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担责任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22共同承担责任不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概念没有可比性,共同赔偿就是笼统的概括出一块赔偿,但是双方共同赔偿的方式并没有明确,而连带责任则明确了赔偿方式,就是,任何一方都有义务赔偿所有的损失。比如: A驾驶汽车与 B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至乘员 C死亡,交警认定A、B同等责任。法院判决A、B赔偿C八万元,并负连带责任,判决书中却没有认定A、B各自应承担的赔偿数额。请教有关法律规定!!!答:既然是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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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关于连带责任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1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例如《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作出的最早的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与上述规定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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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连带责任公司可以承担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6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公司股东,是指履行出资义务,享受股东权利的人。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在,对于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一定的特殊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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