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67条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09:51:39 297 人看过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一、自首认罪认罚减刑多少

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

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如果不是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恶性刑事案件,指的是社会危害重大、严重威胁公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之类的犯罪案件(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其他严重的破坏性犯罪)。

减刑,指的是判刑以后,在执行刑罚期间,表现较好,符合减刑条件的,依法给予减去一部分刑期,缩短原判刑罚。

二、自首量刑原则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性犯罪相关文章
  • 刑法第67条缓刑后期能缓刑吗
    现行刑法第67条第3款是对自首的规定,只要满足缓刑适用条件,即可适用缓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一、缓刑申请外出打工条件法律并没有限制当事人打工的权利,缓刑期间能打工。缓刑是什么缓刑,又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所以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申请外出打工的,满足的条件是不能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市的,如果要离开住所地的市的话,是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的。二、强奸未遂能判缓吗?强奸未遂不可判缓,因为强奸未遂判处的刑罚不会低于三年有期徒刑,而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
    2023-04-06
    82人看过
  • 刑法67条第三款是坦白还是自首
    刑法第67条第3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一、关于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
    2023-03-16
    83人看过
  • 第二百二十五条刑法条文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意思是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处罚的标准:1、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11
    474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是什么意思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是什么?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的解释?本条是关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本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同时明确了税前扣除的主要内容。企业所得税的核心之一是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从企业所得税的原理上,应纳税所得额为应税收入总额减去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一般是指纳税人取得的与应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三、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真实性是税前扣除的首要条件。真实性是指除税法规定的加计费用等扣除外,任何支出除非确属已经真实发生,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任何不是实际发生
    2023-03-27
    262人看过
  •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规定了以下内容:1、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内容是: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国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5、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
    2023-07-28
    400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67条规定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67条规定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七条【结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一)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三)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四)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其他规定内容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章执行第六十条【处罚决定的履行】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六十一条【强制执行的适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十二条【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在下列期限内提起
    2023-02-28
    37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性犯罪
    相关咨询
    • 第67条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7
      保险集团(控股)和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其资金运用的形式和比例:(一)偿付能力状况不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二)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风险的;(三)资金运用违反关联交易有关规定的。
    •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67条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7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破坏的,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7条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5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67条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8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7条新规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7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持有效执法证件,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执法标志和示警灯。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应当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信箱;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限期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