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标准的定义和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3:00:23 86 人看过

土地补偿标准种类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3、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安徽采煤塌陷土地补偿标准

1、如果为采煤沉陷区房屋拆迁的,进行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房屋、建筑物补偿(以上通常一起计算,以相关房产证登记证明文件为建筑面积大计算标准,因历史原因未进行登记无法证明的可进行实地测量)及设置重制成新价(即设备搬迁安装费用以及搬迁中损耗而需要重置的总价);2、如果为采煤塌陷后耕地的补偿,则可以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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