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类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8 05:55:50 160 人看过

这是一件很普遍的保险争议案件,而相同案件在全国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常常大相径庭。2003年9月,原告为其子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一年期学生、幼儿保险附加保险律关系,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在合同中对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作出明确规定,并依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无论是对医保赔付部分的医疗费还是由第三者承担的医疗费,只要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未作出明确的不赔规定,保险公司均应当予以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深圳货运保险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对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应当进行充分的补偿。其具体内容有:(1)保险赔偿金额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协商一致。所谓公平合理,充分补偿,就是说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双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达到保险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失,使被保险人获取额外收益而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协商一致,则是说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作为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应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也须双方协商一致才予适用。(2)保险金额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一般不允许超值保险。(3)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是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措施,并非其牟利的手段,所以要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4)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依法律和海上保险合同予以限制。
    2023-04-24
    459人看过
  • 人身保险适用补偿原则应该如何运用
    (一)人身保险中包含有财产保险的内容人身保险虽然是以人的生命健康作为保险对象,但并不完全等同于人寿保险。人身保险中既包含有对死亡、残疾等进行赔偿的定额保险,也包含有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赔偿的附加险部分,诸如附加住院医疗费险部分从设置的目的、约定的内容和给付保险金的方式来看,就是一个对被保险人因为人身意外伤害而在住院医疗方面实际支出成本的一种补偿,其保险金的给付数额取决于被保险人在住院医疗方面的实际支出,具有明确的损失补偿的目的和性质。这些费用的产生源于生命和健康所遭受的伤害,但并不能改变其是被保险人(或其继承人)在财产上的一种减少的事实。(二)损失补偿原则对于人身保险中健康医疗险部分的适用与人身保险的特质没有冲突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作为保险对象,与财产保险以财产作为保险对象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笔者当然认为人的生命和健康无法以金钱来衡量,并不认同某些理论关于“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经济主体的人
    2023-04-21
    178人看过
  •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适用原则
    考察约定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适用关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无约定违约金时如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主张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因为不存在违约金,所以不存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并用的问题。(二)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签合同时怎么适用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根据法律法规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而法学理论界又从违约金的法律后果将违约金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二种。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3-07-04
    80人看过
  • 医疗损害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吗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
    2023-06-02
    331人看过
  •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1、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2、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1)权利代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2)物上代位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及构成条件(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2)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同
    2023-04-23
    25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无过错原则适不适用?
    一、医疗事故无过错原则适不适用?医疗事故无过错原则适用。在我国适用医疗事故责任过错归责原则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有:危险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二、医疗事故责任过错归责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一)医疗事故责任过错归责原则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二)在医疗事故责任过错归责原则的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加害人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产生影响。(三)医疗事故责任的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过错
    2024-01-06
    443人看过
  • 医疗赔偿的适用规则
    1、过错原则。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2、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3、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
    2023-02-27
    317人看过
  •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过失责任原则吗?
    原告:四川省奉节县长青号船舶合伙户(下称合伙户)被告:四川省东方轮船公司(下称轮船公司)1992年9月23日,轮船公司所属“红旗810”船队(拖轮核定功率629.16KW,顶推三艘空载驳船,船队总长115M,总宽17.5M)由秭归开往万县港。当日19时40分,该船队两次同火焰石控制河段信号台联系,要求上行通过火焰石控制河段。19时50分,信号台指示信号,指示“红旗810”船队通过控制河段。“红旗810”船队驶入控制河段后,在大沱(地名)中部处发现下驶的原告所属“长青”号机动船(小轮,核定功率49.98KW,船长26.3M,船宽4.8M),便谨慎行驶,发出要求从右舷会船的声号.声号统一后又采取了相应避让措施。由于航道狭窄,夜间行船,不能满足避让条件,两船(队)于19时55分在控制河段内链子溪下约220米处发生碰撞。“长青”号机动船在碰撞后沉没,船上货物大部分受损,两名船员受伤,其经济损失折人
    2023-06-06
    142人看过
  • 保险理赔适用近因原则吗?
    【案情简介】被保险人郭某此前投保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万元,意外医疗保险保额1万元。保险期间内,郭某运动时不小心被篮球砸中眼部,被送医院急诊室进行了简单治疗。两天后二次就医时被诊断为视网膜脱落、双眼屈光不正,并立即住院进行激光治疗。出院后郭某向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用共计3780.1元。保险公司审核中发现,郭某眼底检查结果显示视网膜部分区域有轻度的网格样改变。据此,保险公司认为郭某发生的视网膜脱落主要是其屈光不正加之视网膜基础病变所致,而非篮球意外砸伤导致,因而拒赔。郭某无法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结论,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结果】郭某表示在首次急诊时,医生即判断出视网膜脱落。由于时值周末,医院没有治疗床位,就诊医生根据病情程度,建议其两天后再办理住院手续进行治疗。对于郭某做出的合理解释,保险公司表示接受。调解委员会的医学专家向郭某解读了眼底
    2022-04-18
    146人看过
  • 论损失赔偿原则在人寿保险中的应用
    摘要:损失赔偿是保险的基本功能和作用,也是保险索赔实践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然而,损失赔偿原则是否适用于人身保险一直存在争议。本文试图从保险的起源出发,分析保险的基本功能和具体原则,并结合寿险来说明损失赔偿原则在寿险中的具体应用。关键词:损失赔偿原则;人寿保险;代位求偿原则;医疗保险I.分析保险原则首先是损失赔偿原则,保险实践中运用损失赔偿原则的原因可以追溯到海上保险的出现。现代保险起源于现代意大利海上保险。当时,意大利商人签署了一份船舶保险单,约定如果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合同无效;如果中途发生损失,合同成立,损失由另一方(保险人)承担。因此,在现代海上保险中,保险人的基本责任是在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海上保险被公认为现代保险的萌芽,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保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解决被保险人难以预测和控制的风险和损失。在各国学者关于如何界定保险的相关研究成果中,损失理论
    2023-05-02
    277人看过
  •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作用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在投保医疗保险的时候,会选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那么到底这份保险有什么过人之处呢?下面我们看看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作用有哪些?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作用一、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二、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三、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四、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
    2023-05-08
    122人看过
  •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适用什么样的原则
    一、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适用什么样的原则医疗损害责任一般适用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定情形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也需承担责任。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或者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
    2024-01-16
    311人看过
  • 什么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这种类型的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2023-11-22
    484人看过
  • 医疗保险原始单据遗失也要赔偿损失
    2008年2月13日15时40分许,刘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柳街沿元中路往观胜方向行驶,当行至元中路8KM+500M处时,与相对方向由饶某某驾驶的川U32362号小货车相撞,造成刘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08年3月3日认定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饶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某在崇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自2008年2月13日至同年3月20日,医疗费用为21469.9元。刘某某伤情为左股骨干骨折、左胫骨干骨折、轻型脑伤。出院医嘱:出院后三月内定期复诊检查,出院后逐步加强伤肢功能锻炼,待骨折愈合后拆除内固定。第二次手术及住院费用约6000元。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于2009年1月15日作出鉴定结论,刘某某左股骨、左胫骨骨折致下肢功能障碍属九级伤残,左下肢短缩2.5CM属十级伤残。饶某某的妻子刘某于2007年7月12日在某保险公司为川U32362货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
    2023-06-09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补偿工伤医疗损失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用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工伤赔偿项目中没有精神损失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医疗损害责任的方法与适用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损害赔偿适用的哪些原则与举证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4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而医疗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 医疗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医疗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
    • 交强险医疗费用损失需要向被保险人垫付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06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赔偿什么费用,都先要划分事故的责任,再依据责任的大小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