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运输合同纠纷案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22:53 437 人看过

山东省平原县曹某经与德州市某运输公司协商,将车辆挂靠在该运输公司,且双方签订了挂靠协议。曹某车辆登记在了该公司名下,并允许曹某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运输经营。

2007年3月,曹某让其子驾驶该货车,以德州市某运输公司的名义与山东省茌平县的某配货站、闫某,签订了铝锭运输合同。合同履行中,因运输人员看管不当,途中丢失铝锭5.359吨,价值为104500.50元。2007年5月,茌平县某配货站、闫某,以德州市某运输公司、曹某为被告,诉之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曹某和德州市某运输公司互负连带责任,向茌平县的某配货站、闫某,赔偿铝锭损失104500.50元,运费1200元,一审判决后二被告不服,均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两起车辆运输合同案在审理期间,被挂靠单位两运输公司,分别提出了两方面的辩论意见:一、公司非实际车辆所有权人,也未取得运营利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认为根据公安部机动车辆登记的复函,尽管该车辆登记在公司,但挂靠人是实际出资人,应认定挂靠人为实际所有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挂靠车辆在交通运输中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如何赔偿的批复,公司在运营中,未取得运营利益,对车辆收取的管理费大部分代车辆上缴了各种费用,公司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未签订运输合同,也未实际履行合同,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认为运输合同上无公司人员的签字,也无公司的盖章,实际履行中,无公司人员签收货物,因此,运输合同对公司无任何约束力。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完全是实际控制车辆人员的个人行为,应由实际控制车辆的人向托运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车辆挂靠营业,是指车主将自己的车籍落在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出租车公司或运输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经营客运或货运业务,车主每月或每年向公司交纳一定的挂靠费,车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车辆营运证等皆登记在挂靠单位名下,并以该单位的名义交纳各种税费。车主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此方面与挂靠单位无关。因此挂靠车辆一旦肇事或造成其他损失,挂靠单位常以其仅仅是挂靠关系,无实质的承包或雇佣关系为由,否定其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运输合同纠纷运费承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第八百三十六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15
    411人看过
  • 快递运输合同纠纷疑难案件
    自2009以来,房山法院民二庭共受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19件,其中以快递(物流)公司为被告的案件有5件,占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26%。该庭调研认为,此类运输合同存在以下特点:一是物品在运输过程中遗失缺损,造成托运人的物品不能实际到达收货人或物品价值贬损甚至丧失,交易安全难以保障;二是运输过程中延期送达问题突出,运输方存在不按期履行服务的行为,使得收货人迟迟不能收货,导致物品存在价值丧失危险,合同目的易于落空;三是签收环节普遍存在先签字、后验货现象,使收货人处于若签字即确认物流公司服务行为结束,若不签字就无法验货的两难境地;四是在索赔中存在限制赔偿数额、限制索赔时效等问题,造成托运人不能按实际损失数额获得赔偿。经调研,认为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作为运输方的快递(物流)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运输过程中物品无故丢失或包装不到位现象严重。二是快递(物流)公司利用其强势地位迫使合同相对
    2023-06-09
    203人看过
  • 租车运货是属于汽车租赁纠纷还是运输合同纠纷
    2003年9月4日,杨某等五人与刘某口头约定,由杨某等人共同雇佣刘某的小货车,一同前往外地服装批发市场进货。到达目的地后,杨某购置好第一批货物并装上小货车,当时,刘某亦在场。之后,杨某购置好第二批货物回到小货车停*地点,刘某未住场,杨某将第二批货物亦装上小货车,l上好锁后,即与他人去饭馆吃饭。待杨某返回小货车停*地点时,刘某告知其小货车车厢的篷布被隔开,货物可能有丢失。杨某上车察看后,发现其价值4780元的货物被盗。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发机关经侦查未能找到行窃人。杨某向刘某索赔未果,诉至法院。所谓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关系。租赁合同属于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出租人必须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本案中,刘某并未将小货车交由杨某使用和收益,显然,杨某与刘某之间不是租赁关系。杨某等人与刘某约定,由刘某运送杨某等人到外地购货,并将杨某
    2023-06-09
    299人看过
  • 运输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运输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一、运输服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和解,即双方在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沟通后相互理解达成共识。2、协调,是指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对争议部分予以明确,使争议双方能够解决争议问题。3、仲裁,指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提请仲裁。4、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取任意以上四种方式。二、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运输合同纠纷较一般合同纠纷复杂,它涉及到承运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是否造成货物毁损、是否按时运到,收货人是否履行收货义务等。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2023-04-03
    128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上边运输车辆受伤谁负责?
    卸货受伤是由承运人与工人或者收货人与工人的问题,由承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责任。运输卸货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热门土方车辆运输合同<p>甲方:_________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p><p>乙方:_________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p><p>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p><p>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p><p>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p><p>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 米、车箱宽 米、车箱高 米</p><p>运距:公里运费: 元/公里</p><p>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 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p><p>此协
    2023-07-25
    465人看过
  • 车辆挂靠经营中纠纷怎么解决
    车辆挂靠经营中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一、车辆挂靠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发生的纠纷车辆挂靠合同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就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车辆挂靠经营中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全面约定。作为约束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属于无名合同。行政法规有禁止车辆挂靠行为,但确认合同效力法律法规的效力规定,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是有效合同。从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上看,对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也是作为有效合同来审理和判决的。另外,在挂靠合同中一般约定被挂靠人对挂靠车辆发生的赔偿责任免责,由于这种免责的对象是挂靠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免除合同当事一方的损害责任,故也不应约定无效。二、挂靠人与其雇员之间的纠纷,主要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和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挂靠车辆的驾驶人员在驾驶挂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除了会给相对方造成损害外,还可能也导致自己受到人身损害,此即分别为雇员受害赔偿
    2023-05-05
    258人看过
  • 南阳汽车运输总公司为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高*章与许*阁、姚*忠、**汽车运输总公司为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3)南民一终字第282号发布时间。2003-09-1516:42:00上诉人(原审被告)高*章,男,1948年11月生,汉族,**汽车运输总公司一分公司职工,住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乡百里奚村。委托代理人杨-灵,南阳卧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许*阁,男,1945年10月15日生,汉族,南阳市**旅行社干部,住南阳市梅溪路市政府东院。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忠,男,1969年8月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洪湖市大同湖农场职工,住该农场三分场三队家属院。委托代理人王*新,**南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南阳市**运输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云,任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高*章,基本情况同上。上诉人高*章与被上诉人许*阁、姚*忠,原审被告**汽车运输总公司为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02)宛龙
    2023-06-12
    254人看过
  • 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怎样管辖
    1、因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被保险货物在保险期限内无论是在运输或存放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一)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二)被保险货物本身因遭受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震、地陷、崖崩所造成的损失;(三)被保险货物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的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等损伤以及由此引起包装破裂而造成的损失;(四)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被保险货物,
    2023-08-18
    360人看过
  • 法院如何执行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运输合同纠纷比一般合同纠纷复杂,涉及承运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是否造成货物损坏,是否按时运输,收货人是否履行收货义务。从便利审判、诉讼和实际联系的角度来看,运输合同纠纷适合运输起始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目的地是指客货运输的最终到达地。运输合同可以通过单一的运输工具完成,如路上运输、水上运输或空中运输,也可以通过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也分为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使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可能会导致普通法院管辖或特殊法院管辖的问题。在实践中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1)如果使用单一的运输工具,管辖法院应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确定。比如水运由海事法院管辖,铁路运输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采用联合运输的,根据具体情况,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
    2023-03-02
    112人看过
  • 海事运输合同纠纷分析
    无正本提单放货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国内尤其是沿海城市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为主营业务的公司逐年增多,出于多方考虑,一般国内出口到国外的货物,时常会借助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代为处理,但由于有国际交易的背景,且交易双方地理位置相对隔离、信息存在不对称的原因从而使得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纠纷不断,本文以无正本提单放货为例来分析海上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纠纷以及涉案各方应该注意的事项。【关键词】无正本提单放货;侵权之诉;货代提单;船东提单案件概况:2010年10月14日,位于安微合肥的A公司将一个35尺的集装箱货物交由位于深圳的无船承运人B公司办理海上运输事宜,前述货物的价值为17万美元,B公司向A公司签发了货代正本提单(即H/BL),提单编号为:AAAAA(此处为替代简写),提单中约定了货物的托运人为A公司,收货人为位于美国目的港的C公司,通知方为C公司,
    2023-06-09
    210人看过
  • 正规的车辆运输合同模板
    甲方(托运方):地址:传真:乙方(承运方):地址:电话:传真: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属性:化工产品1.2、货物的起运地点: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第二条:操作流程(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
    2023-06-04
    143人看过
  • 车辆挂靠合同能否有效
    车辆挂靠合同能有效。生效要件如下:(一)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能力;(二)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没有欺诈或胁迫。意思表达的真实性是指意思表达的行为人的表达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在效果,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是一致的;(三)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只要车辆挂靠合同符合合同的有效要求,就是有效的。在司法实践中,地方法院一般将机动车挂靠经营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进行审理和判决。车辆挂靠合同诉讼时效多久车辆挂靠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2023-07-21
    278人看过
  • 挂靠到一家运输公司,想问用挂靠车辆作为抵押物能贷款吗?
    车能否做贷款的抵押物,与挂靠没关系,用挂靠车辆作为抵押物车能否抵押主要看:一是银行贷款是否还清,如未还清,绝无再贷可能;二是如贷款已还清,就要看车的现值和使用年限;三是要看贷款人现实的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运输公司挂靠合同是否有效运输公司的挂靠合同无效。挂靠合同中,实际的主体可能并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订立所谓挂靠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与挂靠方订立合同,也不是合同相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挂靠合同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无效合同。
    2023-08-09
    228人看过
  • 车辆挂靠合同纠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主体资料1、当事人身份证(可以到交警部门复印,也可以到各地人口信息管理中心查阅)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经济组织证明(可直接在各地红盾网或者信用网打印)(二)事故处理资料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不予受理)通知书》及《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2、车辆技术检验报告3、车辆痕检检验报告4、现场勘验记录5、证人证言民事诉讼需要提交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的身份信息,地址等。(三)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联系方式被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系车号*****驾驶员2、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系车号*****车主3、****保险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法人,地址。(上面的信息可以再交警大队事故报告中有)诉讼请求:1、依法请求法院判决以上几被告赔
    2023-03-23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运输汽车挂靠车队所签的挂靠合同产生纠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个人觉得你不存在违约,合同这个条款的意思应当是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形,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具体可咨询A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 什么是车辆合同挂靠纠纷案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4
      1、车辆挂靠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对车辆挂靠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对车辆挂靠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履行产生分歧;对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一般是对没有履行车辆挂靠合同或没有完全履行经济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和承担多少产生分歧车辆挂靠合同在履行过程申,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因此,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及时解决合向纠纷,对
    • 挂靠运输车辆需要交通管理费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是没有标准的,要看你们行业内部是怎么处理的。
    • 运输公司挂靠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要怎么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6
      抗诉还有用吗,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考虑。若需法律帮助,对于运输公司挂靠合同诉讼纠纷可以电话联系,带材料来所详谈,我可以帮助你。
    • 车辆挂靠可以吗车辆挂靠合同有多少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车辆挂靠合同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就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车辆挂靠经营中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全面约定。作为约束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属于无名合同。行政法规有禁止车辆挂靠行为,但确认合同效力法律法规的效力规定,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是有效合同。从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上看,对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也是作为有效合同来审理和判决的。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