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以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并依据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使用应认真管理,严禁滥用。
二、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区别
精神药品的类别依据其产生的身体依赖性和对身体的危害程度划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同麻醉药品管理,不能零售,只能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由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处方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以由具有销售资格的药店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计量销售,处方保存2年备查,当然,一般医疗机构也可以处方使用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精神药品注射剂的使用地点规定
《规定》第二十一条中规定: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办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办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通过限制用药地点和由医务人员直接给患者用药,减少中间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减少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机会。但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现实难题,由于大多数晚期癌症患者病情较重,不可能要求他们一天多次往返医院或住院使用;而要求医务人员每日多次出诊到患者家中也不现实,存在人员、车辆及给病人带来加重经济负担等问题。其次,条文也存在疑义,《办法》的规定可解读成需长期使用该类药品的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购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后可带回家中使用。
-
第一类精神药品属于毒品吗
72人看过
-
走私二类精神药品判多久
95人看过
-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363人看过
-
2019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40人看过
-
管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规定
166人看过
-
毒品和精神类药物的分类标准是什么?
385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二类精神药品处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第三十二条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
-
一类精神药品具体是怎样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30一、一类精神药品具体是怎样 根据卫生部的规定,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凭身份证和疾病诊断证明,到医院有具有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用专用处方开取,且一次只能开相应的治疗量,注射用针剂必须由医院派人注射或者静脉点滴。 二、第二类精神药品具体是怎样的 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含有国家二类精神药品安钠咖等成份的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以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并依据对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
-
精神类药物属于毒品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3精神类药物是否属于毒品看具体情况,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属于毒品。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第一类精神药品为什么属于毒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4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属于毒品。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
-
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算吸毒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本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把这类毒品俗称“传统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海洛因、鸦片等传统毒品而言的概念,它主要是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是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