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9:53:35 377 人看过

一、民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的规定:合同约定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按照当事人的实际的损失进行三倍的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

二、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

1.产品缺陷导人身损害的赔偿。

2.只是产权侵权责任赔偿。

3.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责任赔偿。

4.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的赔偿责任。

5.因买方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赔偿责任;

6.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买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法实现的赔偿责任。

7.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用药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三、惩罚性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惩罚性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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