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6:01:20 443 人看过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出租人出卖房屋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没有事先通知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不能以此为由直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一、房屋租赁期内买卖按照什么处理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出租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在一般情形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限制如下:1、房屋出卖给出租人近亲属或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2、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为对优先购买权的放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可以买卖吗

可以,但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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